湖北钟祥市花山寨林场2026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钟祥市花山寨林场2026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钟祥市花山寨林场2026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钟财采备[2026]-097号
2.项目编号:HBWC-2026-Z032
3.项目名称:钟祥市花山寨林场2026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2万元
6.最高限价:62万元
7.采购需求:改培大径材培育基地1500亩,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1月
9.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中小企业政策: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3)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4)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5)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6)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7)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8)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9)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等政策。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4.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至少承接过类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具备相应的工作业绩或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16日00时00分至 2026年7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汇聚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汇聚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登录(网址:https://36.138.4.215/qysca/out/login)办理汇聚CA,办理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08时59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汇聚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汇聚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5)信息安全产品:根据《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3.本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和钟祥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x.hbncp.com.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钟祥市花山寨林场
地址:钟祥市花山寨林场
联系方式:汪沛 15071985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钟祥市襄汉路22号金储物流园5楼
联系方式:0724-4228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晴霞
电话:17371090514
竞争性磋商公告
钟祥市花山寨林场2026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钟财采备[2026]-097号
2.项目编号:HBWC-2026-Z032
3.项目名称:钟祥市花山寨林场2026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2万元
6.最高限价:62万元
7.采购需求:改培大径材培育基地1500亩,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1月
9.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中小企业政策: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3)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4)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5)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6)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7)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8)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9)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等政策。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4.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至少承接过类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具备相应的工作业绩或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16日00时00分至 2026年7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汇聚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汇聚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登录(网址:https://36.138.4.215/qysca/out/login)办理汇聚CA,办理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08时59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汇聚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汇聚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5)信息安全产品:根据《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3.本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和钟祥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x.hbncp.com.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钟祥市花山寨林场
地址:钟祥市花山寨林场
联系方式:汪沛 15071985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钟祥市襄汉路22号金储物流园5楼
联系方式:0724-4228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晴霞
电话:1737109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