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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办学能力提升局部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宁夏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办学能力提升局部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2.项目名称:宁夏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办学能力提升局部基础设施维修项目
3.项目编号:NSC-ZC-2026-006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 :359177.77元
6.最高限价(如有) :359177.77元
7.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施工工期
质量
备注
1
宁夏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办学能力提升局部基础设施维修项目
宁夏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办学能力提升局部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
2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质量服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前10 日内的查询截图)。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和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4.3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5.3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4 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5.5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6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5.7异常低价投标审查: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2.1)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3.1)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4.1)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将以上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nxsichen@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进行项目登记,我公司将以电子邮箱形式回复并发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上/线下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蓝泰广场B座3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7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蓝泰广场B座3层)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络,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络“更正公告”栏目。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目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招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银川市虹桥南街504号
联 系 人:王文兵
电话:0951-897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金榜大厦10楼
项目负责人:陈强、刘海燕、俞阳
联系方式:0951-6090555
代理机构: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