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13辆旧机动车整体转让(第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13辆旧机动车整体转让(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SJ-2026-000036-C05 |
| 挂牌价(元) | 241594.00 | 保证金(元) | 50000.00 |
| 信息披露、报名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15日8:00 | 信息披露、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21日16:30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23日17:00 | 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24日10:00 |
| 披露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评估价(元) | 241594.00 |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 牛先生 18091004580; 2、报名咨询:胡老师、张老师 029-88661314; 3、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7月16日、17日(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牛先生 18091004580; 4、标的展示地址:位于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32号 5、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 | ||
二、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13辆旧机动车整体转让 |
| 标的基本情况 | 13辆旧机动车详见标的清单,13辆车打包整体转让,不拆分,挂牌价格为13辆车打包价格。其中4辆车所在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竞买人须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现场查看。 |
三、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杨军 |
| 机构性质 | 有限公司分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 | 中国电财[2026]40号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转让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 ||
四、交易信息
|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650元及其整倍数。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期限要求 | 一次性支付/三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不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及自然人均可参与报名; 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竞买。 | ||
| 报名需提交资料 | 1、企业报名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如非法人代表报名,则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踏勘确认书、资产受让申请书; 2、自然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踏勘确认书、资产受让申请书 |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获取竞买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意向受让方按受让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买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已报名的意向受让方请按照交易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及显示金额,按时足额一次性完成保证金交纳,并务必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注意:不支持第三方(如微信、支付宝等)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账号必须与公共服务平台所注册的单位名称及账号一致)。意向受让方应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意向受让方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第四条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等手续,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特别规定: 1、本次竞价均以标的实际的型号、规格、数量和现状为准,竞买人须仔细实地查看,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一旦报价竞投,则视为对该竞买物品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竞得人应尽的一切法律责任; 2、网络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签署《项目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签名及加盖印章应正确、清晰; 3、竞得人在规定的交款时间内未交清项目成交价款、代理机构服务佣金,视为放弃对该标的买受权,代理机构服务佣金、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据有关规定,原竞得人将标的再行转让,需由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交易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代理机构服务佣金。再次转让的项目成交价低于原项目成交价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4、竞得人必须将所有车辆在30个自然日内全部过户完毕,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网络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付清项目成交价款和代理机构服务佣金,方可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竞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项目成交价款及代理机构服务佣金后,代理机构向竞得人出具《项目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竞得人凭《项目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与委托人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在标的物交接过程中,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拆装规程严格进行安全操作,在车辆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拆卸、装、运费以及在拆、装、运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竞得人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同委托人办理完移交手续,办理完移交手续之日后30日内完成标的过户工作,逾期5日以上未完成标的过户工作,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代理机构服务佣金:竞得人应于成交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款5%的服务佣金。 | ||
附件: 车辆标的清单.pdf
附件: 踏勘确认书.docx
附件: 省中心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操作手册(1).doc
附件: 资产受让申请书(1).doc
附件: 竞买须知(1).pdf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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