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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实践教学中心)项目设计公告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实践教学中心)项目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25]6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安交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内东北角。北临雁塔西路,东临小寨公园和长安南路,西侧和南侧为校区内部,南侧邻近8层的留学生公寓。;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6413㎡(以最终批复面积为准);
      2.3 项目投资总额:29982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5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实践教学中心)项目设计;标段编号: E6100003501c71veigh3001;标段类型: 设计;;
      2.6 招标范围:标段1: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实践教学中心)项目设计: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3.2标段名称: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实践教学中心)项目设计: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具备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4.2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4.3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3.4.4
(1)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及“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2)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不良记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6-07-16 00:00起至2026-07-21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标段名称: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实践教学中心)项目设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8.其他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8.2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8.3 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4 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8.4.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4.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4.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4.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电话:029-87304326。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29-852649048.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8.6 本项目资审及招标阶段评标方式:远程异地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安交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地址: 西安市莲湖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人: 李老师 孟老师 联系人: 李毓菲、杨艳、李娜、刘洪涛
电话: 029-88967292 029-83399176 电话: 029-87304326-872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监管部门: 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电话: 029-8526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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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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