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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永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永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
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永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项目名称)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605-640121-04-01-96452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中央奖补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宁县城控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期第二阶段建设内容包括:望洪镇充电站、李俊镇充电站、看见闽宁充电站、闽宁产业园充电站共计4个站点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总功率3840kW,安装充电枪36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直流快速充电桩及充电终端,箱式变电站,配套建设雨棚、监控、照明、线缆等设施。
2.2建设地点:永宁县。
2.3计划工期:一标段:30日历天;二标段:交货安装期:37日历天(其中交货期:30日历天,安装工期:7日历天);三标段:交货安装期:37日历天(其中交货期:30日历天,安装工期:7日历天);四标段:交货安装期:37日历天(其中交货期:30日历天,安装工期: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望洪镇充电站、李俊镇充电站、看见闽宁充电站、闽宁产业园充电站共计4个停车场充电站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箱变基础、充电桩基础、膜结构、路面拆除恢复、围墙、标线、室外消防,室外电缆敷设,室外监控,接地,火灾报警等。
二标段:望洪镇充电站、李俊镇充电站共计2个停车场,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和永宁县人民医院望远院区综合示范站储能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三标段:看见闽宁充电站、闽宁产业园充电站共计2个停车场,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四标段:望洪镇充电站、李俊镇充电站、看见闽宁充电站、闽宁产业园充电站共计4个停车场,充电站箱变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1-4标段评审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 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至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标段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至三标段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供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四标段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供货、安装调试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5 00:00 至2026-07-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一标段、四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8-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二标段、三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8-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51-801144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城控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永宁县杨和镇永和锦城特色商业街三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李雪
电    话:15719581500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邮    编:
联 系 人:黄乐
电    话:18152505683
传    真:
电子邮件:      /
 
2026-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