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大唐集团雄安总部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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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雄安改发(前期)〔2024〕110号)(雄安备案〔2025〕020号) | ||||||||||||||||||||||||||||||||||||||||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 所属地区: | 雄安新区-雄安新区 | 招标内容: | |||||||||||||||||||||||||||||||||||||||
| 中国大唐集团雄安总部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大唐集团雄安总部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关于开展中国大唐集团雄安总部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4)110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5)020号)和《关于中国大唐集团雄安总部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6)00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大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大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D03-08-18地块、D03-08-19地块、D03-08-20地块及周边市政道路,东至绿道NG9,南至支路ED69,西至主干路NA9,北至支路ED100和绿道EG13。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1155.59平方米。办公楼及配套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4.9万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工程规划验收为准)。2.1.3 项目投资:标段一投资估算164300万元,标段二投资估算176200万元。2.1.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临时设施、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含室内精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包含智慧园区)、消防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燃气工程、综合能源、对应配建市政道路等图纸范围内及招标人要求的全部内容;同时,承包人负责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以及工程各相关方的管理协调,工程图纸深化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验收、移交工作,工程建设期内(除设计阶段)BIM建模和应用等工作。具体以投标邀请书的合同、《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为准。2.1.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全部结束止。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标段一:中国大唐集团雄安总部项目(D03-08-18地块及D03-08-18地块与D03-08-19地块间的市政道路和部分地下空间,建筑面积约15.25万平方米)施工总承包,具体承包范围:招标人项目管理部临时设施、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含室内精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包含智慧园区)、消防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燃气工程、综合能源、对应配建市政道路等图纸范围内及招标人要求的全部内容;同时,投标人负责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以及工程各相关方的管理协调,工程图纸深化、竣工图编制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验收、移交工作 ;工程建设期内(除设计阶段)BIM建模及其应用,直至通过雄安新区BIM验收要求的相关工作(以雄安新区相关规定为准)及招标人有关BIM及相关工作的要求;负责项目质量奖项申请申报的相关工作,配合本项目有关结算审计等相关工作,满足国家、河北省、雄安新区等各项标准规范及验收相关要求。具体以投标邀请书的合同、《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为准。标段二:中国大唐集团雄安总部项目(D03-08-19地块、D03-08-20地块及D03-08-19地块、D03-08-20地块间市政道路和地下空间,D03-08-18地块与D03-08-19地块间的市政道路下的部分地下空间,建筑面积约19.65万平方米)施工总承包,具体承包范围:招标人相关方临时设施、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含室内精装修,不含D03-08-19地块地上精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包含智慧园区)、消防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燃气工程、综合能源、对应配建市政道路等图纸范围内及招标人要求的全部内容;同时,投标人负责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以及工程各相关方的管理协调 ,工程图纸深化、竣工图编制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验收、移交工作;工程建设期内(除设计阶段)BIM建模和应用等工作及招标人有关BIM及相关工作的要求;负责项目质量奖项申请申报的相关工作,配合本项目有关结算审计等相关工作,满足国家、河北省、雄安新区等各项标准规范及验收相关要求。具体以投标邀请书的合同、《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最终验收时间为准)内独立承担过1个已经竣工验收完毕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公共建筑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请各申请人注意:业绩要求中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不包括居住建筑(即不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定义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T50352-2019中2术语2.0.1民用建筑: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2.0.2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2.0.3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3基本规定3.1民用建筑分类3.1.1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包括公共建筑类工程EPC业绩(含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中申请人负责完成全部的施工总承包部分的业绩。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且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不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任职承诺书)。截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1个已经竣工验收完毕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公共建筑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1.4财务要求:提供2023、2024、2025年度(若申请人2023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申请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代建人或监理人;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26-07-14 23:59至2026-07-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7-27 09:00,地点为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7月27日09时00分00秒,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其他说明:为保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版本号,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14.394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申请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还包括: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s.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t.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为准,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第 (6)款j项修改为本条);u.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v.申请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w.申请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x.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第 (6)款n项修改为本条)。y.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第 (6)款p项修改为本条)。A.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的。B.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第 (6)款与第 (5)款 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第3条第 (6)款要求为准。C.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投标人存在清单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况。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9.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方法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9.2评标以申请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不按照资格预审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9.3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4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5633。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9.5异议和投诉 (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遥 联系电话:010-68777499 电子信箱:xuyao@cweme.com(此邮箱不接受任何澄清、异议或投诉,如有相关问题请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相关操作)通讯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银河财智中心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投诉电话:0312-5620123,邮箱:yshhjjjyjd@163.com。9.6特别提醒:2024年5月11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需使用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打0312-5620124进行咨询。9.7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9.8申请人应在递交申请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申请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 电话:0312-5620123 电子邮箱:yshhjjjyjd@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请各申请人注意:a.业绩要求中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不包括居住建筑(即不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定义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T50352-2019中2术语2.0.1民用建筑: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2.0.2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2.0.3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3基本规定3.1民用建筑分类3.1.1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b.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c.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包括公共建筑类工程EPC业绩(含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中申请人负责完成全部的施工总承包部分的业绩。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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