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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峰峰总医院南院区总务科、综合部、医务部制作标识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峰峰总医院南院区总务科、综合部、医务部制作标识

项目编号JZEG-YL-26-G1-W-0013859采购经理赵春涛-13722684043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16 20:00报价截止时间2026-07-17 08:00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物资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交货期备注
1峰峰总医院南院区总务科、综合部、医务部制作标识 *12天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一次报价,报价以含税价为准。 2.内容要符合华北医疗集团公司导视标识设计、甲方制作要求(包括材质、规格型号、数量等),制作方来我院现场实地测量(华北医疗峰峰总医院南院区),按照我院要求,联系设计小样事宜。 3.宣传页内容需到南院区健康管理部进行对接,因时间紧急,需在次日印刷完毕后送至健康管理部。“节约用水”标识贴需按南院区总务部要求进行制作,制作方要在院区内所有指定位置粘贴,清除原破损标识贴,禁止直接覆盖,安装牢固稳定、水平垂直、位置精准,墙面、地面无损坏、无垃圾残留,现场整洁规范。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到位。工作证按医务部要求按时制作,因取血要求,必须成交后次日制作完成并送达医务部。 4.未按规定时间或相关要求到位的甲方不予支付费用,因安装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伤害等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5.该项目付款周期至少一年以上。
  3.技术条款:1.宣传页:70g粉色复印纸激光打印,21cm*15cm,4000张 2.标识贴:自粘标签不干胶,30cm*12cm,200张 3.工作证:①A1透明PVC外壳②透明塑料夹子③铜版纸彩色打印内芯,10cm*7cm,50套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