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工业气体-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工业气体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工业气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XJD-26-01038。
内部编号:ZKX20260801A220。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工业气体。
2.3 供货范围
(1)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所有瓶装气瓶都需在使用有效期内(有效期大于一年),不得使用超期未检气瓶或者临期气瓶。
(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配有相应气瓶检验合格证、气体定值报告(标明气瓶编号)。
2.4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乙方应在工业气体运输前两日内通知甲方联系人预计到货日期,并保证工业气体的包装方式符合运输的要求。甲方提出气体需求后,一般情况下要求3天内完成送货,紧急情况时(一般每年不超过三次),需要在4小时内将气体送达。
2.5 交货地点:浙江省海盐县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与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签订有在有效期内的运输协议,提供签订运输协议方的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以及运输协议。
3.3供应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氧气、氮气、氦气、氩气、二氧化碳、氢气、氘气、氖气,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若证书仅显示大类名称且无证书附件,则须提供应急管理部官方查询系统(whjy.mem.gov.cn/#/licenseSearch)中真实核准的全部单品的界面截图。
3.4 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e.未被中核集团及原子能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f.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上述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开标后一周内登录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2日17时。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操作手册可在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中下载)。
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5日9时30分。
5.3逾期递交或未按平台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4纸质投标文件(仅用于归档):3份。投标人须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核电子采购平台下载已上传的最终版电子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及平台生成页码的)打印胶装,并于开标当日寄出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杨女士(010-88527802)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孙丽
电话:010-6935824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10-88528383
项目负责人(同异议接收人):杨经理
电话:010-88527802
传真:010-88529153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其他说明 8.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8.4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可在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中下载)。
8.5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8.6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在平台首页“联系我们”联系平台客服咨询。平台服务电话:400-021-0123、平台服务邮箱:kf@cnncecp.com、7×24小时在线客服须在平台首页点击进入咨询界面。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纪检监督部举报电话:010-69357861。
2026年7月15日
本招标项目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工业气体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工业气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XJD-26-01038。
内部编号:ZKX20260801A220。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工业气体。
2.3 供货范围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 | 组分 | 数量 (单位) |
| 1 | 标准气体 | 8L | O2 100 ppm;N2 400 ppm;CH4 100 ppm;Ar 100 ppm;余H2 | 预估6瓶 |
| 2 | 标准气体 | 8L | H2 2.0ppm; O2 2.0ppm; N2 2.0ppm; CO 2.0ppm; CH4 2.0ppm; CO2 2.0ppm ;余He | 预估6瓶 |
| 3 | 标准气体 | 8L | O2 2.0ppm; N2 2.0ppm; CO 2.0ppm; CH4 2.0ppm; CO2 2.0ppm ;余H2 | 预估6瓶 |
| 4 | 标准气体 | 8L | H2 2.0ppm; O2 2.0ppm; N2 2.0ppm; CO 2.0ppm; CH4 2.0ppm;余He | 预估6瓶 |
| 5 | 标准气体 | 8L | O2 2.0ppm; N2 2.0ppm; CO 2.0ppm; CH4 2.0ppm ;余H2 | 预估6瓶 |
| 6 | 标准气体 | 8L | 2.00%H2、10.00%O2。余He | 预估6瓶 |
| 7 | 标准气体 | 8L | 2.00%H2、10.00%O2、0.2000%N2、0.0100%CH4。余He | 预估6瓶 |
| 8 | 标准气体 | 8L | 2.00%D2、10.00%O2、0.20%N2、0.0100%CH4。余He | 预估6瓶 |
| 9 | 标准气体 | 8L | 0.0100%D2、0.0100%O2、0.0100%N2、0.0100%CH4。余He | 预估6瓶 |
| 10 | 标准气体 | 8L | 2.00%D2、10.00%O2。余He | 预估6瓶 |
| 11 | 标准气体 | 8L | O2 500ppm;N2 500ppm;CH4 500ppm;余D2 | 预估6瓶 |
| 12 | 标准气体 | 8L | D2 500ppm;余O2 | 预估6瓶 |
| 13 | 标准气体 | 8L | D2 5000ppm;余O2 | 预估6瓶 |
| 14 | 标准气体 | 8L | H2 5000ppm;余O2 | 预估6瓶 |
| 15 | 标准气体 | 8L | He 500 ppm;N2 100 ppm;CH4 100 ppm;CO 150ppm;Ar 100 ppm;O2 100 ppm;CO2 100 ppm;余D2 | 预估6瓶 |
| 16 | 标准气体 | 8L | 0.4%氘气,余空气 | 预估6瓶 |
| 17 | 标准气体 | 8L | 2%氘气,余空气 | 预估6瓶 |
| 18 | 标准气体 | 8L | D2 2000 ppm;1.00% O2、1.00% N2;余He。 | 预估6瓶 |
| 19 | 混合气体 | 8L | H2:1%,D2:99%,其它组分低于0.001%; | 预估6瓶 |
| 20 | 混合气体 | 8L | H2:2%,D2:98%,其它组分低于0.001%; | 预估6瓶 |
| 21 | 混合气体 | 8L | H2:4%,D2:96%,其它组分低于0.001%; | 预估6瓶 |
| 22 | 混合气体 | 8L | H2:10%,D2:90%,其它组分低于0.001%; | 预估6瓶 |
| 23 | 混合气体 | 8L | H2:20%,D2:80%,其它组分低于0.001%; | 预估6瓶 |
| 24 | 混合气体 | 8L | H2:40%,D2:60%,其它组分低于0.001%; | 预估6瓶 |
| 25 | 混合气体 | 8L | H2:50%,D2:50%,其它组分低于0.001%; | 预估6瓶 |
| 26 | 混合气体 | 8L | D2:1%,H2:99%,其它组分低于0.001%; | 预估6瓶 |
| 27 | 混合气体 | 8L | D2:2%,H2:98%,其它组分低于0.001%; | 预估6瓶 |
| 28 | 混合气体 | 8L | D2:4%,H2:96%,其它组分低于0.001%; | 预估6瓶 |
| 29 | 混合气体 | 8L | D2:10%,H2:90%,其它组分低于0.001%; | 预估6瓶 |
| 30 | 混合气体 | 8L | D2:20%,H2:80%,其它组分低于0.001%; | 预估6瓶 |
| 31 | 混合气体 | 8L | D2:40%,H2:60%,其它组分低于0.001%; | 预估6瓶 |
| 32 | 压缩空气 | 8L | 空气 | 预估9瓶 |
| 33 | 二氧化碳 | 8L | 99.99% | 预估3瓶 |
| 34 | 二氧化碳 | 40L | 99.99% | 预估75瓶 |
| 35 | 高纯氮气 | 40L | 99.999% | 预估120瓶 |
| 36 | 高纯氘气 | 8L | 99.999% | 预估3瓶 |
| 37 | 高纯氘气 | 40L | 99.999% | 预估3瓶 |
| 38 | 高纯氘气 | 47L | 99.999% | 预估39瓶 |
| 39 | 高纯氦气 | 8L | 99.999% | 预估15瓶 |
| 40 | 高纯氦气 | 40L | 99.999% | 预估930瓶 |
| 41 | 高纯氖气 | 40L | 99.999% | 预估3瓶 |
| 42 | 高纯氢气 | 8L | 99.999% | 预估3瓶 |
| 43 | 高纯氢气 | 40L | 99.999% | 预估12瓶 |
| 44 | 高纯氩气 | 40L | 99.999% | 预估120瓶 |
| 45 | 高纯氩气 | 50L | 99.999% | 预估900瓶 |
| 46 | 高纯氧气 | 40L | 99.999% | 预估195瓶 |
| 47 | 氩氢混合气 | 40L | 5.5%为氢气,其余为氩气;各气体纯度为99.999% | 预估60瓶 |
| 48 | 氩氢混合气 | 50L | 5.5%为氢气,其余为氩气;各气体纯度为99.999% | 预估150瓶 |
| 49 | 液氮 | / | 99.999% | 预估210立方米 |
(1)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所有瓶装气瓶都需在使用有效期内(有效期大于一年),不得使用超期未检气瓶或者临期气瓶。
(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配有相应气瓶检验合格证、气体定值报告(标明气瓶编号)。
2.4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乙方应在工业气体运输前两日内通知甲方联系人预计到货日期,并保证工业气体的包装方式符合运输的要求。甲方提出气体需求后,一般情况下要求3天内完成送货,紧急情况时(一般每年不超过三次),需要在4小时内将气体送达。
2.5 交货地点:浙江省海盐县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与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签订有在有效期内的运输协议,提供签订运输协议方的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以及运输协议。
3.3供应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氧气、氮气、氦气、氩气、二氧化碳、氢气、氘气、氖气,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若证书仅显示大类名称且无证书附件,则须提供应急管理部官方查询系统(whjy.mem.gov.cn/#/licenseSearch)中真实核准的全部单品的界面截图。
3.4 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e.未被中核集团及原子能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f.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上述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开标后一周内登录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2日17时。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操作手册可在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中下载)。
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5日9时30分。
5.3逾期递交或未按平台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4纸质投标文件(仅用于归档):3份。投标人须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核电子采购平台下载已上传的最终版电子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及平台生成页码的)打印胶装,并于开标当日寄出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杨女士(010-88527802)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孙丽
电话:010-6935824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10-88528383
项目负责人(同异议接收人):杨经理
电话:010-88527802
传真:010-88529153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其他说明 8.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8.4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可在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中下载)。
8.5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8.6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在平台首页“联系我们”联系平台客服咨询。平台服务电话:400-021-0123、平台服务邮箱:kf@cnncecp.com、7×24小时在线客服须在平台首页点击进入咨询界面。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纪检监督部举报电话:010-69357861。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