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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6年光缆接头盒产品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正文
 
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6年光缆接头盒产品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SDBBFA202607070004),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或实际执行达到中标份额上限止,以先到者为准。
  1.2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产品品类为光缆接头盒,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光缆接头盒-单端束状-24芯:预估数量800套。
 
(2)光缆接头盒盒体-帽式-48芯及以下:预估数量30套。
 
(3)光缆接头盒-双端束状-24芯:预估数量60000套。
 
(4)光缆接头盒盒体-卧式-48芯及以下:预估数量25000套。
 
(5)光缆接头盒盒体-卧式-96芯及以下:预估数量3500套。
 
(6)光缆接头盒盒体-卧式-144芯及以下:预估数量1200套。
 
(7)光缆接头盒-双端带状-288芯:预估数量240套。
  注:含满足使用场景的光纤收容盘、光纤热熔管及全套配件。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交付期及地点:招标人订单发出后15个日历日内供货至山东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保修期:保修期为至少24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6年光缆接头盒产品集中招标项目
光缆接头盒
详见招标公告
90770
山东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人订单发出后15个日历日内供货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6年光缆接头盒产品集中招标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0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1中标人数量: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综合排名
成交份额
1
第一名
60%
2
第二名
40%
合计
100%

注:最终框架合同金额以中标含税单价*预估数量*中标份额占比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中标含税单价*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1.2.1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报价折扣系数不得大于100%,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扫描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
$  2.1.3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0年(含)以上。
(3)
 $  2.1.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2.3.2 投标产品 $  2.3.3 投标产品   2.3.2 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2.3.3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4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  2.3.5  $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5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的光缆接头盒的销售业绩累计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之间的销售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
 
(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
 
(2)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3)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多个订单对应一个框架合同的,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业绩的,不予认可。
$  2.3.8  $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  2.4.2  $  2.4.3  $  2.4.4  $  2.4.5  $  2.5现场考察   $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6日 00时00分00秒2026年07月21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6.2检测相关费用: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999号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3区1栋1002
邮  编:
250101
邮  编:
250101
联 系 人:
马老师
联 系 人:
刘丽
电  话:
0531-83198523
电  话:
18953111621

电子邮件:
mayuliang.sd@c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
liuli3@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https://zjzb.chinaccsscm.cn/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以天翼保证金平台生成为准
账  号:
/
账  号:
以天翼保证金平台生成为准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行政监督部门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5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6-07-15 19:19:50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docx
2026-07-15 19: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