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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7-09
浏览次数:235
Source: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Release time:2026-07-09
Views:235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7-09
辰溪县农业农村局的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政府采购编号:(2026)431223000005-1
(2026)431223000005-2
委托代理编号:HNQF-CG-2026030
3、采购项目预算:5241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01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建设)勘察设计服务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建设)勘察设计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1
302700.00元
302700.00元
/
/
02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服务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1
221400.00元
221400.00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包1、包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引调水、灌溉排涝等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农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近期(近三个月)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七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大桥旁新时代广场北楼1506)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⑥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证明材料胶装一式两份(并加供应商单位公章),封面标注:本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
4、售价:0(单位元)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辰溪县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辰溪县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其他补充事宜
/

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辰溪县辰阳镇八一路037号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13787560188
邮编:419000
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湖南七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大桥旁新时代广场北楼1506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9118559912
邮编:418000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9118559912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
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信息:
磋商公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