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泊头法院司法警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HBLC-2026602
二、项目名称
泊头法院司法警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标包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元) (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
|---|---|---|---|
| 泊头法院司法警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项目-1包 | 河北腾达新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沧州市运河区西环南大街新闻大厦5楼 | 4749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最低评标价法
| 标包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评审报价 |
|---|---|---|---|---|---|---|
| 泊头法院司法警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项目-1包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批 | 474900 | 4749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元兴(谈判小组组长)、郭茗、生晓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7123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该代理服务费应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电汇、转账、全国统一汇票等方式一次性交纳。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成交结果日期为:2026年7月14日。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5507655。4.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017288。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6.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7.本公告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泊头市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泊头市裕华路366号
联系方式:崔少峰 0317-8188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林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大道东万润绿景园7#楼102铺
联系方式:蒋观兴 0317-5507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蒋观兴
电话:0317-5507655
十、附件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竞争性谈判文件
泊头法院司法警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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