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容城县部分小区及市政道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容城县部分小区及市政道路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容城县部分小区及市政道路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以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 容城县部分小区及市政道路改造项目 初步 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容改发投资字〔 202 6 〕 15 号)、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rczbh〔202 6 〕 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 标人为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雄安朗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容城县部分小区及市政道路改造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改造地点位于容城县城区,工程范围包括 11条市政道路和29个小区。其中,市政道路改造涉及板正大街、豪丹路、正义路、古城路、文化街、金台路、奥威路、容善路、军转路、容美路、新北街;小区改造涵盖平安小区、金台新城、爱佳家园、城西小区、祥和小区、博奥之家、新容公寓、阳光家园、谷丰印象、双乾小区、建行小区、祥达嘉园、技术监督局小区、鑫海花园小区、运福苑、天正家园、金昌小区、发行小区、中金花园、工商行小区、南苑小区、网通家园、电力局家属院、农行家属院、城建小区、沟西花园、容中公寓、金容小区、检察院小区等29个居民小区。
2. 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2. 3 计划工期 : 40日历天。
2.4建 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范围包含 11 条市政道路和 29 个 小区,其中小区道路修复及硬化面积约 4340 平方米,市政道路修复面积约 746 平方米,检查井及雨水口修复 130 座,市政消火栓更换 20 个,电梯门贴膜 88 扇,楼梯间墙面粉刷 4000 平方米。
2.5项目总投资:274.03万元。
2.6标 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需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业绩最低要求: /。
( 3) 项目经理 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项目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 202 6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温馨提示 :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请按照相关要求提供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4)财务要求: 提供 2023、2024、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 2023年以后成立,则提供成立至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5年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5 ) 信誉 要求:
①本 项目 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 6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 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 监理人或 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 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 “ 信誉要求 ”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 骗取中标 ”或 “ 严重违约 ”或 “ 重大服务质量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L项修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 “ 信誉要求 ”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z.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A.以上u、v、w、x、y 、 z 与招标公告 “ 信誉要求 ”不一致的,以u、v、w、x、y 、 z 条要求为准。
B.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p项修改为本条);
C.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r项修改为本条);
D.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 “ 严重失信名单 ”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 “ 严重失信名单 ”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 “ 严重失信名单 ”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E.投标人不得存在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形。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 交易平台 ”在 “ 投诉与答复 ”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7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须满足其所承担招标内容对应的上述资质最低要求;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 容城县容美路 2号
联系人: 侯占龙
电话: 0312-5618908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 /
网址(如有 ) :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雄安朗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贾光乡东四庄村红星路南二巷 6 号
联系人: 李凯、任梦醒、仲丽丽
电话: 0312-5555519
电子邮件: langsengongcheng@163.com
传真(如有 ) : /
网址(如有 ) : /
10.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
10.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录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10.8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支持docx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0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14.394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
10.12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进行下载查看。
10.13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14
(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凯
联系电话: 0312-5555519
电子信箱: langsengongcheng@163.com
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贾光乡东四庄村红星路南二巷 6号
(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312-5608231,邮箱:rcxzjjzbz@163.com。
( 5)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 6)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 7)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0.15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10.16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0312-5620124进行咨询。
10.17此项目使用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此平台不收取费用。
10.18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地址: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
10.19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
10.20《关于上线“暗标格式智能检测”功能模块的通知》已正式发布(链接:https://www.xaprtc.com/zxyw/60336.jhtml?token=59314fe595ab455d9f3a574f0d381c17)。请各投标人,按要求通过该功能开展文件自检工作。该功能检测结果仅作为投标人格式合规性自查的辅助参考,并非最终评审依据,即使自检通过,投标人仍可能因暗标格式问题被废标,最终暗标文件的格式合规性判定,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最终判断,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容城县部分小区及市政道路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以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 容城县部分小区及市政道路改造项目 初步 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容改发投资字〔 202 6 〕 15 号)、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rczbh〔202 6 〕 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 标人为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雄安朗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容城县部分小区及市政道路改造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改造地点位于容城县城区,工程范围包括 11条市政道路和29个小区。其中,市政道路改造涉及板正大街、豪丹路、正义路、古城路、文化街、金台路、奥威路、容善路、军转路、容美路、新北街;小区改造涵盖平安小区、金台新城、爱佳家园、城西小区、祥和小区、博奥之家、新容公寓、阳光家园、谷丰印象、双乾小区、建行小区、祥达嘉园、技术监督局小区、鑫海花园小区、运福苑、天正家园、金昌小区、发行小区、中金花园、工商行小区、南苑小区、网通家园、电力局家属院、农行家属院、城建小区、沟西花园、容中公寓、金容小区、检察院小区等29个居民小区。
2. 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2. 3 计划工期 : 40日历天。
2.4建 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范围包含 11 条市政道路和 29 个 小区,其中小区道路修复及硬化面积约 4340 平方米,市政道路修复面积约 746 平方米,检查井及雨水口修复 130 座,市政消火栓更换 20 个,电梯门贴膜 88 扇,楼梯间墙面粉刷 4000 平方米。
2.5项目总投资:274.03万元。
2.6标 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需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业绩最低要求: /。
( 3) 项目经理 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项目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 202 6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温馨提示 :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请按照相关要求提供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4)财务要求: 提供 2023、2024、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 2023年以后成立,则提供成立至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5年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5 ) 信誉 要求:
①本 项目 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 6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 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 监理人或 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 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 “ 信誉要求 ”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 骗取中标 ”或 “ 严重违约 ”或 “ 重大服务质量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L项修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 “ 信誉要求 ”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z.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A.以上u、v、w、x、y 、 z 与招标公告 “ 信誉要求 ”不一致的,以u、v、w、x、y 、 z 条要求为准。
B.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p项修改为本条);
C.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r项修改为本条);
D.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 “ 严重失信名单 ”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 “ 严重失信名单 ”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 “ 严重失信名单 ”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E.投标人不得存在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形。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 交易平台 ”在 “ 投诉与答复 ”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7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须满足其所承担招标内容对应的上述资质最低要求;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 容城县容美路 2号
联系人: 侯占龙
电话: 0312-5618908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 /
网址(如有 ) :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雄安朗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贾光乡东四庄村红星路南二巷 6 号
联系人: 李凯、任梦醒、仲丽丽
电话: 0312-5555519
电子邮件: langsengongcheng@163.com
传真(如有 ) : /
网址(如有 ) : /
10.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
10.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录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10.8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支持docx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0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14.394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
10.12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进行下载查看。
10.13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14
(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凯
联系电话: 0312-5555519
电子信箱: langsengongcheng@163.com
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贾光乡东四庄村红星路南二巷 6号
(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312-5608231,邮箱:rcxzjjzbz@163.com。
( 5)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 6)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 7)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0.15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10.16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0312-5620124进行咨询。
10.17此项目使用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此平台不收取费用。
10.18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地址: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
10.19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
10.20《关于上线“暗标格式智能检测”功能模块的通知》已正式发布(链接:https://www.xaprtc.com/zxyw/60336.jhtml?token=59314fe595ab455d9f3a574f0d381c17)。请各投标人,按要求通过该功能开展文件自检工作。该功能检测结果仅作为投标人格式合规性自查的辅助参考,并非最终评审依据,即使自检通过,投标人仍可能因暗标格式问题被废标,最终暗标文件的格式合规性判定,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最终判断,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