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水土保持验收宣贯会。
(2)参加水土保持相关会议,指导相关单位内业资料整理。
(3)外业现场勘查,督促相关单位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以及相关技术要求整改。
(4)按验收要求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5)依据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按照相关验收技术规范、验收要求,配合发包人开展水保验收、办理公示等相关工作。
(6)配合发包人做好项目通过验收备案后水保方案审批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和核查等工作,包括不限于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相关工作及其他需协调事项。
(7)协助发包人配合各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上级单位的督查、检查工作及后续整改回复等工作。
(8)全线通水验收前,每季度邀请不少于 1 名水保领域专家开展帮扶检查,分析项目水保管理存在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9)定期邀请水保相关专业资深从业人员进行水保验收宣贯及培训,合同期内共培训 3 次。主要培训内容应结合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针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防治相关问题等对发包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等进行释疑和解答。
(10)其他为保证本项目顺利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相关验收、技术服务及咨询工作。
附件:
30.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水土保.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