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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2026-ZXGK-C0030-B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一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30日每天8: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21日每天9: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一章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7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8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
一、资格证明文件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7.★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采购人所需采购的全部食材种类(上传扫描件)。
7.★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上传扫描件)

(4)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格式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格式6 本文件无固定模板,具体要求为: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6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更正日期:2026年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32号
联系方式:0563-712686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孙女士(技术部分)、李先生(商务部分)
电话:0553-7126867(孙)、0553-3992255(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