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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市龙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新郑市龙湖镇荆王村冷库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新郑市龙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新郑市龙湖镇荆王村冷库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6-45
2、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龙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新郑市龙湖镇荆王村冷库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84189.21元   
最高限价:3884189.21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
包最高限价
(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财磋商采购-2026-45
新郑市龙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新郑市龙湖镇荆王村冷库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3884189.21
3884189.21

3884189.21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4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合格
5.7 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方式
5.8 项目属性:政府采购工程
5.9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且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供应商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在评标前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投标(响应)。
3.3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5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 07 月 15 日至2026年 07 月 26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打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 07 月 2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 07 月 2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219/7716d6a8-4a44-4583-9ff3-123667607ef5.html)”第
(一)条,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响应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供应商不需提供证书原件,但需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完整的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2)所有供应商应提前 30 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响应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二轮报价等活动。
(3)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政府采购】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szn/009003/20200219/fecf74fb-cce2-4ece-8de9-a0c3c3e5a742.html)。
(4)在线磋商(谈判、澄清)、二轮报价等操作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政府采购】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手册》(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szn/009003/20220323/4b3bb813-1a5f-4a21-b25a-1caafae5a367.html)。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龙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1-62568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正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郑市中华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景瑞商务中心8楼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206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20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