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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6年污水公司更新改造工程(竹园污泥厂一期干化B、D改造;一期A线提升机改造)公告

项目详情

2026 年污水公司更新改造工程(竹园污泥厂一期干化 B、D 改造:一期 A 线提升 
机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C202605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 年污水公司更新改造工程(竹园污泥厂一期干化 B、D 改造:一期 A 线提升机改 
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城投污 
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 年污水公司更新改造工程(竹园污泥厂一期干化 B、D 改造:一期 A 线提升 
机改造)(具体详见技术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 年污水公司更新改造工程(竹园污泥厂一期干化 B、D 改造:一期 A 线提升 
机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 年污水公司更新改造工程(竹园污泥厂一期干化 B、D 改造:一期 A 线提升机 
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从 2023 年 4 月 1 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 
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和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每日的 9:00~11:00,13:00~16:00 时(北京时间)至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报名(地点:上海市马当路 430 号 611 室,
联系人:蔡青青,周
六、周日须 
提前电话联系)。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复 
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信用证明(截图须将查询日期一并截取)、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本公司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 
社保证明(如有授权)或有效期内的本人用工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招标文件 
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一经售出恕不退回,现场银行转账,用途写明项目简称的报名 
费-单位简称。相关发票会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邮箱。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如 
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保证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 
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 
与本项目招投标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区马当路 430 号 6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马当路 430 号 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规模: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884.4400 万元。 
 2、计划施工周期:自合同签订后 7 个月。 
 3、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 
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本人用工合同)、投标保证金凭证(如有) 
出席开标仪式,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将予以拒收。开标当天各投标人需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若拒绝签署该承诺书,则招 
标人有权不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其他:计划实施周期为合同签订后:7 个月,具体进场施工日期以招标人的进场令 
为准。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RMB100000 元);
(2)投标人应在其投标 
文件中提供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对于投标人资格的最终确认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根据 
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认定。如评标时发现投标人的资格不满足招 
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完整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其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6、特别注意:
(1)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 
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 
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2)初审合格并不代表其满足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要求。在评标阶段中,若评标委员会发现该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仍将按照评标办法的 
相关规定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处于水务集团供应商禁用、停用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 
目的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对已经接受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 
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龙东大道 1851 号 
 
联 系 人:倪玉婷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马当路 430 号 
 
联 系 人: 蔡青青 
 
电 话: 15601926758 
 
电子邮件: 8190306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