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昌图县中心医院与分院(中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辽宁 铁岭 发布时间:2026-07-1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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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图县中心医院与分院(中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撰写单位: | 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6-07-15 | 项目概况 昌图县中心医院与分院(中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3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224-00124 项目名称:昌图县中心医院与分院(中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200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商务要求 1. 履约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提供一年的电梯维保服务,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人员在岗、日常履职等综合考核合格,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总服务周期为三年; 2. 履约地点:昌图县中心医院与分院(昌图县中医院) 3.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维保期满6个月按照考核结果支付合同金额的30%,维保期满按照考核结果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4.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采购单位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 1 )年 6.对维修技术人员的服务要求: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及专业工程师、设备。 7.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更换的配件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 二、项目名称及概况 1. 项目名称:昌图县中心医院与分院(中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概括:中心医院现有直梯9台、扶梯8台。中医院现有直梯8台、扶梯4台。总计29台。电梯品牌、型号、投入使用日期等信息详见电梯清单。 3.维保形式:电梯维保分为两种形式,其中中心医院16台电梯为大包维保、1台为半包维保。中医院12台电梯全部为半包保养。 大包保养包含内容:①电梯的全部保养、人工、应急抢修。②维修所需配件全部由维保公司免费更换。③不包含人为损坏、水淹火烧、土建改造、轿厢装潢、自然灾害、主电缆大修、电梯改造大修。 半包保养包含内容:①半月/月度定期保养: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年检配合、维保记录。②全部维修人工费、24小时应急抢修人工。③合同约定小额易损件免费更换(行业通用标准:单件200~500元以内配件免费,如按钮、触点、油封、导靴衬、门轮、开关等小件)。④不包含:主板、变频器、门机板、曳引机、钢丝绳、制动器、光幕、安全回路大件、接触器整套等高价配件,只免工时,材料费另算。 电梯清单(中心医院)
| 序号 | 品牌 | 设备型号 | 服务内容 | 台数 | 种类 | 层站/提升高度 | 投入使用日期 | | 1 | 迅达 | 5400 | 维护保养(大包) | 3 | 直梯 | 9层9站 | 2009 | | 2 | 迅达 | S80L | 维护保养(大包) | 1 | 直梯 | 9层9站 | 2009 | | 3 | 迅达 | 5400 | 维护保养(大包) | 3 | 直梯 | 13层13站 | 2011 | | 4 | 迅达 | 3300 | 维护保养(大包) | 1 | 直梯 | 13层13站 | 2011 | | 5 | 迅达 | 9300 | 维护保养(大包) | 8 | 扶梯 | 4米 | 2011 | | 6 | 斯迈普 | | 维护保养(半包) | 1 | 直梯 | 4层4站 | 2025 | 电梯清单(中医院)
| 序号 | 品牌 | 设备型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种类 | 层站/提升高度 | 投入使用日期 | | 1 | 迅达 | 5500S | 维护保养(半包) | 5 | 直梯 | 6层6站 | 2017 | | 2 | 迅达 | 5500S | 维护保养(半包) | 3 | 直梯 | 3层3站 | 2017 | | 3 | 迅达 | 9000 | 维护保养(半包) | 4 | 扶梯 | 4.5米 | 2018 | 技术参数 一、维保人员要求 1、项目管理人员了解电梯相关法规和行业规范,熟悉电梯运行原理及维保流程,掌握电梯常见故障类型和故障排除方法。能够准确判断电梯风险事故隐患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驻守人员须了解采购人环境布局和电梯运行情况,及时解决电梯运行中的常见问题。驻守时间严格遵循医院门诊上下班时间,电梯发生故障及时处理。驻守时间内10分钟内,非驻守时间 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维保人员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中规定的各类电扶梯维保项目及时间,按时对所有电(扶)梯进行维保作业,并及时对电梯进行维修解决驻守人员不能及时排除的各类故障。 2.在医院维保期间,必须确保各项安全,如因维保维修施工造成维修工人以及其他人员人身伤害的成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二、维保标准及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各项规定实施月检工作,并积极配合采购人通过年检、复检及相关部件的校验,按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维保期内发生的各项检验、检测工作及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全部由成交单位承担。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特殊抽检要求,维保公司须无条件配合。 2.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电(扶)梯的使用规范及注意事项,配合采购人完善电(扶)梯的各项档案、注册登记表、年检报告等。双方应对实施维保工作所形成的维保记录予以书面签署确认。 3.服务期内对遇到突发疑难故障、主要零部件损坏或者 1~2 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情况,成交单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同时联系技术支持以最短时间解决问题(备品清单内配件除外)。在休息日超过48小时的节假日来临前,安排技术人员做好电(扶)梯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并提供书面安全检查记录(检查人员签字并盖公司公章),确保电(扶)梯运行正常。成交单位未能按约维修完毕或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内不予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4.成交单位须为本项目预备常用配件,常用备品备件需更换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常用外的电梯维修材料配件,成交单位需在 24 小时内到货并安装完毕。如特殊配件需外地发货,不能超过7天,需在24小时内将订货物流单号报给采购人,到货后当天更换。 5.成交单位须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和设备,保养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人员伤亡,由政府相关部门鉴定事故原因并确定责任;因成交单位工作人员过失而造成的直接的、可预见的延误、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责任。 6.应当妥善保管采购人提供给成交单位的全部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还采购人。 三、维保内容 1、每15日检查电(扶)梯各部件1次,成交单位应当向采购人提供维保记录单,若未提交则视成交单位未履行合同义务。 2、电梯保养加油及调整工作如下(具体按成交单位的电扶梯维保项目表执行): 2.1对主机、控制柜进行注油和清洁; 2.2轴承和导靴的润滑或注油; 2.3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的检查和调整; 2.4井道内轿厢和对重导靴、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及权限开关等安全装置; 2.5保持导轨清洁、润滑,导靴、滚轮运行正常; 2.6检查并润滑厅门、轿门、门铰链、门吊板、门导靴; 2.7检查及平衡曳引机钢丝绳张力及清洁; 2.8定期检查维护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每年做一次空载安全试验; 3、每季度做一次断电平层试验,确保各电梯断电平层功能正常; 4、扶梯:驱动链、曳引机制动器、梯阶轮、梳齿板、控制柜、继电器、接触器、线圈、控制和电机线路的电阻、变压器、急停开关、扶手带保护开关、其他控制设备。 5、轿厢内塑胶地板只要破损立即换新,换新塑胶地板的图案、材料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更换。 四、考核标准 (一)常用配件备品备件更换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配件(停产配件)需要更换的,不能超过7天,超期按违约一次处理。 (二)维保工作完成后,如发现维保签字人员与作业人员不符,给与警告一次。 (三)成交单位如果不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规定的各类电扶梯维保项目及时间等进行养护,必须返工,并按违约一次处理。 (四)维保期内成交单位未按规定定期维保和检查,造成的设备停机,按违约一次处理。 (五)电梯出现故障30分钟内没有到现场的,按违约一次处理。 (六)合同履行过程中,维保工作人员未能察觉到明显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人员伤亡,由相关部门鉴定事故原因并确定责任;因成交单位工作人员过失而造成的直接的、可预见的延误、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所有责任全部由成交单位承担。 (七)成交单位发生3次及以上违约,擅自不提供维保服务或分包转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提供一年的电梯维保服务,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人员在岗、日常履职等综合考核合格,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总服务周期为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驻守人员及维保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证书项目代号须是T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7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3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图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禧徕乐国际家居城西)一楼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线上、线下均可参加磋商会议。授权代表人应以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U盘、光盘、邮箱)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应于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或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CT_GGZYJY@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 (1) (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 (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图县中心医院 地 址:昌图镇政府路30号 联系方式:15164116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方式:15604906311 邮箱地址:CT_GGZYJY@163.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图站支行 账户名称:昌图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账号:51712500000000000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孙瑞 电 话:1560490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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