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LN1004984 | ||
| 标的名称 | (2026)318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销售分公司所属首山油库部分土地和铁路线对外出租项目(租期两年六个月) | ||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22566102 |
| 资产描述 | 土地使用权出租 | ||
| 现场查勘安排 | 1.查勘时间:公告期内2.查勘地点:辽阳县光明镇3. 联系人:张吉4. 联系电话:151412323335.查勘要求:无 | ||
| 出租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销售分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销售分公司 |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党委会议纪要 | ||||
| 项目名称 | (2026)318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销售分公司所属首山油库部分土地和铁路线对外出租项目(租期两年六个月) |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阳县 | ||
| 租赁期 | 两年六个月 | ||
| 免租期 | 无免租期 | ||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起租日 | 合同签订之日起 |
| 租金支付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一年租金 | ||
| 优先租赁情况 | 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基础装修 | ||
| 租金调整方式 | 无 | ||
| 押金支付要求 | 不涉及 | ||
|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 无 | ||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出租底价 | 38万元/年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 出租条件 | 1、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交纳1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3、自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保证金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剩余租金自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交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沈交所收到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承租方逾期不签合同,不按期交付首期租金,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款项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签署租赁合同后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 承租方有义务配合出租方关于安全方面的整改工作,配合出租方对房屋的修缮、管理行为;使用中发现问题,承租方应及时告知出租方;如遇出租方上级公司租赁房屋等相关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持续,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0万元人民币 | |||
| 交纳时间 | 信息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 保证金转租设置 | 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 | |||
| 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租金。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租金转入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出租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 |||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
| 起始价(元) | 380000 | 加价幅度(元) | 100 |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120 | ||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6-07-15 15:18:58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6-07-23 10:10:00 |
| 项目附件材料 | 暂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