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标包一)
项目详情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根据融资工作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债券承销商,服务期限:除采购人有其他要求外,该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服务至本项目完成(债券存续期结束)。招标代理机构为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
2)招标需求:标包一:注册发行15亿元私募公司债券;标包二:注册发行15亿元短融、超短融及中期票据(视情况择品种发行)。
3)发行期限:标包一:交易所私募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标包二:银行间短融、超短融及中期票据,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4)承销方式:若每期发行金额未募满,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比例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分别选聘交易所公司债券、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短融、超短融及中期票据)承销商。招标人可自主选择标包一或标包二发行部分或者全部,发行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发行利率原则上不得高于同期、同等资质主体;若招标人对最终发行利率不予认可,可取消本次发行,招标人和投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后续可择机选择有利窗口期发行。
6)主要工作内容:制定债券发行方案,进行尽职调查,协调项目运行过程中所需各中介机构及配套文件的出具;组织发行工作并承担本期债券余额包销责任;制作全套申报材料;负责债券发行申报、与交易所、交易商协会沟通反馈、取得注册批文,启动发行,上市挂牌和后期持续督导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机构。
2)证券公司应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和证券承销业务资格,银行应具有银行业经营业务许可证和银行间市场主承销商资格。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因重大处罚事项被证监会/交易商协会暂停承销业务资格或者吊销承销业务牌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融资项目,机场集团保留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权利。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熟悉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自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6)投标时,投标人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破产、清算、并购重组等情形,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司法强制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不存在“财产被保全、查封、冻结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并导致投标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不存在“与招标人产生诉讼、正在进行未决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利害关系且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存在“既往发生无故拖欠招标人款项”的情况,不存在“因既往发生违约、侵害等纠纷,被招标人纳入黑名单的”等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质证明:供应商以法人或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磋商),供应商提供法人具备承销债券合法资质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资质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法人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有效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官方渠道查询截图,以上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26年07月16日至07月22 ,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资料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资料包括: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券承销业务资格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页、本项目的企业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资料(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一个PDF形式上传)。
提示:投标人需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完成免费注册和投标登记。
2) 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 06日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新疆机场集团1号办公楼(C座)5楼招标中心开标室。将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密封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8月 06日11时00分。
2)开标地点:新疆机场集团1号办公楼(C座)5楼招标中心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联系人: 赵强
电话: 0991-7527729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 1341 号国际机场口岸综合业务楼
联系人:周盾、李婵、王嵩
电话:13345398856、15509947901
邮件:TBLG001@163.com
附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根据融资工作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债券承销商,服务期限:除采购人有其他要求外,该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服务至本项目完成(债券存续期结束)。招标代理机构为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
2)招标需求:标包一:注册发行15亿元私募公司债券;标包二:注册发行15亿元短融、超短融及中期票据(视情况择品种发行)。
3)发行期限:标包一:交易所私募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标包二:银行间短融、超短融及中期票据,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4)承销方式:若每期发行金额未募满,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比例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分别选聘交易所公司债券、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短融、超短融及中期票据)承销商。招标人可自主选择标包一或标包二发行部分或者全部,发行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发行利率原则上不得高于同期、同等资质主体;若招标人对最终发行利率不予认可,可取消本次发行,招标人和投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后续可择机选择有利窗口期发行。
6)主要工作内容:制定债券发行方案,进行尽职调查,协调项目运行过程中所需各中介机构及配套文件的出具;组织发行工作并承担本期债券余额包销责任;制作全套申报材料;负责债券发行申报、与交易所、交易商协会沟通反馈、取得注册批文,启动发行,上市挂牌和后期持续督导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机构。
2)证券公司应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和证券承销业务资格,银行应具有银行业经营业务许可证和银行间市场主承销商资格。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因重大处罚事项被证监会/交易商协会暂停承销业务资格或者吊销承销业务牌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融资项目,机场集团保留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权利。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熟悉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自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6)投标时,投标人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破产、清算、并购重组等情形,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司法强制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不存在“财产被保全、查封、冻结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并导致投标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不存在“与招标人产生诉讼、正在进行未决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利害关系且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存在“既往发生无故拖欠招标人款项”的情况,不存在“因既往发生违约、侵害等纠纷,被招标人纳入黑名单的”等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质证明:供应商以法人或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磋商),供应商提供法人具备承销债券合法资质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资质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法人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有效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官方渠道查询截图,以上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26年07月16日至07月22 ,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资料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资料包括: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券承销业务资格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页、本项目的企业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资料(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一个PDF形式上传)。
提示:投标人需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完成免费注册和投标登记。
2) 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 06日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新疆机场集团1号办公楼(C座)5楼招标中心开标室。将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密封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8月 06日11时00分。
2)开标地点:新疆机场集团1号办公楼(C座)5楼招标中心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联系人: 赵强
电话: 0991-7527729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 1341 号国际机场口岸综合业务楼
联系人:周盾、李婵、王嵩
电话:13345398856、15509947901
邮件:TBL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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