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项目详情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wanche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6-10 |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762,708.75元 | |||||||||||||||
| 最高限价:762708.7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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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根据宛建〔2019〕60号文件要求,征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2家,审查范围为宛城区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人防指挥工程及涉军、涉密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非房屋建筑工程)。(详见征集文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4服务地点:南阳市宛城区; 5.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6框架协议期限:2年; 5.7控制费率(最高限制单价):南阳市宛城区财政监管和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宛区财评〔2026〕33号)审定单价的100%; 5.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征集文件合同条款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2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5、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一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与投标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7月16日 至 2026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wancheng.gov.cn/) | |||||||||||||||
| 3.方式: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s:/ggzyjy.nanyang.gov.cn),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 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 8538,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15672779650。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8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wancheng.gov.cn/)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8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3、监督部门: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电话:0377-63595315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398号 | |||||||||||||||
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7-6307789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南阳市中州东路285号中州花园西门对面2楼 | |||||||||||||||
联系人:安双梅 | |||||||||||||||
| 联系方式:1503877088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 联系人:安双梅 | |||||||||||||||
| 联系方式:15038770885 | |||||||||||||||
附件
宛城区住建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征集文件终稿 (3).pdf 自查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