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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分宜县生态环境局篮球场建设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分宜县生态环境局篮球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6202607148470114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赖根勇  1807901**** 
报价起止时间:2026-07-15 15:50  -  2026-07-20 18:00 
采购单位: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施工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施工; 分宜县生态环境局篮球场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分宜县生态环境局内,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篮球场1座,主要包含:平整场地,地面硬化,硅PU塑胶运动地面,标线,围栏,排水沟,雨水井,预埋管道,4套太阳能路灯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具体可详见附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清单。;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297320.88 -
 
 买家留言: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竞价公告中的相关要求,中选后如出现无法施工或无故放弃成交资格的情形,采购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存在虚假内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将相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并按规定对违规供应商实施信用扣分,情节严重的将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附件: 施工图设计及审核后预算-分宜县生态环境局篮球场建设项目.rar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新余市 分宜县 钤东办事处 分宜生态环境局东湖金鼎东 
送货
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项目商务要求 1、工期:90个日历天。
2、施工地点:分宜县生态环境局内。
3、工程质量标准: 3.1 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要求,供应商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3.2 因供应商原因,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供应商返工,直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供应商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 3.3 供应商在合同约定工期时间内返工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所需费用从合同金额中相应扣除,同时采购人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赔偿。
4、验收: 4.1 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4.2 成交供应商须为项目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验收结果须整改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直至整个工程通过验收。 4.3 交付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及行业标准,验收不合格、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返工,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责任期为准。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6、付款方式: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7、结算方式: 7.1 项目在工程结算时,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必须按照最高投标限价与成交价的下浮比例进行调整,计算下浮比例时应当扣除暂列金额。 7.2 任何增减工程量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成交供应商可根据双方确认的书面材料据实编制签证单或设计变更。同时采购人有权对设计进行变更,成交供应商不得对合理变更提出异议。 7.3 项目结算资料提交期限:须在竣工验收后,90天之内提交结算资料(如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结算资料提交后由采购人报送第三方审核,以审核认定的金额为最终结算价。 7.4 现场施工中,成交供应商未开展的文明施工等措施费将在工程量核算时予以扣减,成交供应商应依法依规组织施工、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费用均应包含在成交报价金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