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浑南区沈李线道路更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浑南区沈李线道路更新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浑南区沈李线道路更新工程已由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浑南区沈李线道路更新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沈浑南交字【2026】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招标代理为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浑南区沈李线道路更新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浑南区,道路全长8.531公里,其中主线8.4km,支线0.131公里:1.沈李线(主线),工程起于张沙布,起点桩号为K0+807.618,终点位于麦峪路,终点桩号K9+207.618,路线全长8.4公里,路面宽度23米;2.孤营线支线,起于沈李线,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孤营线,终点桩号K0+131,路线全长0.131公里,路面宽度11米。主要内容包括路面功能性修复、病害处治,交叉口处治,更换破损路缘石、井箅子,补植灌木、乔木,撒布草籽,改造孤营线等信号灯岗及配套修复完善标志、护栏等安全设施等。
2.4项目总投资:2787.30万元,本标段估算价:2429.46万元
2.5招标范围:浑南区沈李线道路更新工程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维修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127日历天。
2.8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以下养护资质:
①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②桥梁养护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③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3)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3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应满足如下条件: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任意成员)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指竣(交)工验收时间)内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路养护工程(包含以下任意一种情形:①公路维修改造;②桥梁维修改造;③生命防护维修改造)。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拟派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拟任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拟任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3.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5.3 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ps:/www.Insggzy.com/EpointSS0/ogin/oauth2login) 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自行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制作锁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
5.4 异议投诉的渠道:监督部门: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局,牛先生,
联系电话:024-24820673,代理机构
联系人:冯雪,
联系电话:024-22812341。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4-242030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29-11号3门
邮编:110004
联系人:冯雪
电 话:024-22812341
传 真:/
监督部门: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邮编:110000
联系人:牛先生
电 话:024-24820673
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浑南区沈李线道路更新工程已由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浑南区沈李线道路更新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沈浑南交字【2026】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招标代理为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浑南区沈李线道路更新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浑南区,道路全长8.531公里,其中主线8.4km,支线0.131公里:1.沈李线(主线),工程起于张沙布,起点桩号为K0+807.618,终点位于麦峪路,终点桩号K9+207.618,路线全长8.4公里,路面宽度23米;2.孤营线支线,起于沈李线,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孤营线,终点桩号K0+131,路线全长0.131公里,路面宽度11米。主要内容包括路面功能性修复、病害处治,交叉口处治,更换破损路缘石、井箅子,补植灌木、乔木,撒布草籽,改造孤营线等信号灯岗及配套修复完善标志、护栏等安全设施等。
2.4项目总投资:2787.30万元,本标段估算价:2429.46万元
2.5招标范围:浑南区沈李线道路更新工程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维修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127日历天。
2.8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以下养护资质:
①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②桥梁养护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③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3)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3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应满足如下条件: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任意成员)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指竣(交)工验收时间)内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路养护工程(包含以下任意一种情形:①公路维修改造;②桥梁维修改造;③生命防护维修改造)。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拟派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拟任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拟任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3.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5.3 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ps:/www.Insggzy.com/EpointSS0/ogin/oauth2login) 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自行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制作锁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
5.4 异议投诉的渠道:监督部门: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局,牛先生,
联系电话:024-24820673,代理机构
联系人:冯雪,
联系电话:024-22812341。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4-242030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29-11号3门
邮编:110004
联系人:冯雪
电 话:024-22812341
传 真:/
监督部门: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邮编:110000
联系人:牛先生
电 话:024-24820673
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