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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关于《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ZJCS202607150058
项目申请单位:
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方晓
联系电话:
18606491139
中介超市
联系电话:
0543-4290283
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公开选聘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2027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本次拟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律师事所选派3名以上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其中1名法律顾问至少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三、支付方式:
非诉讼服务:每年2万元。(提供部门需要的各种法律咨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重大决策法律论证;起草和审查法律文件;协助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审查合同;列席甲方会议;行政文书审核;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及实务培训等非诉讼类法律服务)。
诉讼服务(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诉讼案件服务费按涉案金额0.5%支付费用,全年案件支付总金额上限不超过8万元。
全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合计费用上限最高不超10万元(含服务所需的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服务期到期后一次性支付。
四、服务要求:法律顾问在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场所现场办公,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每周2个工作日。提供服务需要配合科室先行到局法规科备案,每季度向法规科提供一次服务明细,服务启动前未经备案的,甲方有权扣减服务费。担任住建局兼职调解员,承办住建领域涉民事侵权、工程施工、物业服务、权属争议、劳资纠纷等民事调解工作,协助对接住建局调解委员会、司法部门开展诉前调解、纠纷研判、调解文书草拟、调解回访工作,落实兼职调解员日常履职、台账报送、业务报备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在参与案件办理、出差调研、重要会议等工作期间,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应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限内,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换向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的法律顾问。
项目完成时限:
1年
拟定服务费:
上限10/年 万元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一)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1. 应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证书,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超过5人,具备长期履约能力;
2. 应具有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三年及以上),在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职工社保的良好记录;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服务单位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律顾问
1. 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并具有五年及以上执业经验;
3.具有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三年及以上),在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4. 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提供下列有效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1、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
2、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服务单位执业证书;
3、与政府机关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三年及以上)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缴纳税款的凭据和近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5名及以上专职执业律师的社保记录);
5、法律顾问的律师证、身份证、毕业证、党员关系及律师事务所执业业绩证明(五年及以上);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服务单位及法律顾问书面声明函。
超市业务类型:
法律服务 ,
报名时间:
2026-07-15 15:10~2026-07-17 15:00
选取方式:
自主谈判
申报时间:
2026-07-17 16:00~2026-07-17 16:30
竞价次数:
3次
发布时间:
2026-07-15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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