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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振安街集中医学观察点一批资产拍卖公告

项目详情

 
我公司受相关单位委托,定于2026年7月29日12时至2026年 7月30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网络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振安街集中医学观察点一批资产,整体打包拍卖。主要包括隔离舱、围墙、空调、电视、铁艺大门、整体卫浴、 摄像机等。
构筑物主要为方舱折叠房、库房、办公室,位于水磨沟区行政辖区内。构筑物主要为彩钢结构,建成于2021年11月及2022年9月。
本次拍卖标的物明细可参考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仅作参考、成交后以实际现状实际数量移交,如有差距以实际现状数量为准,成交价款及佣金不做多退少补。
评估价:10138000元   
起拍价:10138000元   
保证金:1000000元   
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开始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按现状整体打包拍卖,相关图片、资料等仅作参考,标的部分处于闲置状态,部分已被拆除或进行改造,部分已出租,不存在抵押等情况),本次拍卖标的物依据评估报告新土智联评报字〔2026〕第002号,拍卖标的均在水磨沟区行政辖区内,标的型号、规格、品牌及数量均以实际现状为主,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担保。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其它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与质量方面问题,或因长期存放造成外观、内部受损等情况,请竞买人务必亲自到现场看样,谨慎参拍。未到场看样的,均视为对拍品所有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质量、外观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质量、外观及风险等。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物能否正常使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产权、品质、质量、规格及型号等),委托人和拍卖人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
2.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成交后,由拍卖人协助委托人按现状进行移交。买受人需自行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提取、运输及保管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移交标的物时产生的任何费用。买受人付清余款后与拍卖人预约交付时间,并按约定的时间及地址拆除、提清所竞得的标的物,所竞得标的的数量、品质等以移交当日的现场现状移交,在移交、转运过程中,如因买受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原因导致纠纷、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拍卖人及委托人仅负责按现状移交标的物,不参与买受人安排的运输、装卸等事宜。若因买受人未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如未查验标的物状态、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导致事故,拍卖人及委托人概不负责。买受人应充分评估标的物特性(如易碎品、危险品、大件物品等),并自行投保相应运输保险。如因买受人未投保或未妥善安排运输导致损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的看管工作和风险即由买受人负责,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在上述约定的提货期限内如买受人逾期未提(未提清)拍卖标的,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标的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视为买受人无条件同意剩余标的由拍卖人或委托人另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销毁、丢弃、转卖等。买受人逾期提货导致的标的质变、损毁、缺损、灭失等后果及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的保管、仓储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的整体现状拍卖,标的物移交时,买受人(或其代理人)应签署《拍卖标的物交接协议》,确认已查验实物状态并接收相关文件。自移交完成起,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负责拍卖标的物拆除、搬运等事宜,买受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标的物搬离,不得遗漏,若买受人逾期搬离的,可能产生的场地占有使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造成的对其他任何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拆除、清运过程中做好洒水降尘,车辆要盖好篷布,避免大量粉尘,完毕后现场建筑垃圾必须清理干净,保持场地干净平整。
4.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拆除、清运完毕无异议、已支付拍卖成交款等全部费用且无其他违约情形的,拍卖人收到委托人出具的书面通知后原路不计息退还。
5.拍卖人不提供关于本次拍卖物本身以外的任何发票、单据、购买凭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单、保养维修记录等相关材料,买受人对此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拍平台”上报名,企业或个人均可在“中拍平台”进行实名注册认证,经平台审核通过后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名称: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门国际城支行;账号:30003101040007323;行号:103881000316”;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企业办理竞买手续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授权委托人,请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标的物成交后,1.本标的物买受人(成交人)须向中拍平台缴纳技术服务费,按照标的物成交价的0.15%收取(最终以平台实际收费为准);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3个自然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中拍平台有权对其进行追缴。
2.拍卖成交价全款由成交人直接缴纳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拍卖人不收取拍卖成交款。
3.本标的物买受人(成交人)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以成交价款为基数的1.5%,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3002 0116 0902 452754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建国路支行;行号:102881001169)。
4.标的物现状有居民或承租人居住使用,其搬迁、安置及补偿等全部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风险及全部费用。
5.此次拍卖仅涉及资产拍卖,不涉及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如需使用土地应自行办理土地使用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不论买受人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如遇政府征收、土地收储或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需使用该土地的其他情形,买受人须在指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1个月)完成场地交付及人员撤离,委托方不承担补偿损失。
6.拍卖公司仅对佣金出具发票、成交价款由委托方收款委托方出收款收据(如需发票,由成交人提前与委托方协商、拍卖人不承诺成交价款出具发票)。
八、《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中拍平台”公开展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九、因本次拍卖产生的纠纷,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本公司网站:http://www.xjccpm.net
微信公众平台:xjccpm_
联系人:0991-2630886、15775501975曾先生
线下接待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16号19层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