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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县域内52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招租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HAZL2026019
项目名称县域内52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招租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惠安县
挂牌价格91600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15
挂牌日期2026-07-15 00:00:00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县域内74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转让竞租规则与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泉州市城市管理办法》、《惠安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惠安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竞租规则与说明,本公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拍卖原则,对本期标的物进行公开竞租。其竞租活动具有法律效力,请竞租人认真阅读本竞租规则与说明并自觉遵照执行。
二、本次广告位置经营权、使用权转让方为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由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三、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1.惠安县域内52座公交停靠亭广告位经营权出租位置、出租数量、面积、起拍价: 惠安县县域内52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52座公交停靠亭分布情况见《52座公交停靠亭所在位置表》。 52座公交停靠亭所在位置表 所在位置数量(座) 净线公交停靠亭广告位16 城西大道公交侯车亭广告位15 惠安大道惠黄路段公交候车亭广告位21 合计52 2.起拍价:91600元/年/52座 3.使用用途:广告版面仅限发布合法商业广告,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广告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司管理制度,不得改变候车亭原有设施使用功能。
四、出租期限:5年。
五、租金计收规则及付款及保证金模式: (1)第1年至第3年按照本次拍卖中标成交价作为固定租 金标准执行; (2)第4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数基础上递增 2%; (3)租金按照实际移交运营的候车亭数量据实结算。 (4)采用押一付一模式,押付的一个季度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每季度次月15日前缴清下季度租金,合同签订前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期内无违约行为的,合同到期后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六、竞租资格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2、应具有广告经营资格;
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资信良好;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叁仠元(¥23000元)
5、竞租佣金保证金:人民币柒仠元整(¥7000元)
七、竞租时间与地点 竞租时间:2026年7月31日下午15时30分 竞租地点: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厅
八、意向竞租人可于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9日与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系现场看样,实地踏勘及取索资料,对本须竞租规则与说明和资料有异议的应当于2026年7月29日前提出,意向竞租人一旦提交竞租报名手续,则视作其对本竞租规则与说明及该项目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瑕疵责任。
九、意向竞租人应在2026年7月29日17:00前按规定缴纳足额保证金和竞租佣金保证金然后到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竞租手续,报名竞租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竞租人必须提交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及缴交竞买履约保证金和竞租佣金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凭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广告经营资格证书。 竞租报名受理人收到竞租报名资料后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竞租牌发给回执。
十、竞租保证金必须在 2026年7月29日17:00前汇到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全称: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囯银行惠安支行,账号:407858366305,以到账为准),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招租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履约保证金在不违约情况下可抵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安全承诺书。经营期限到期且承租方无违约的情况下15日内押金无息返还。本须知所称款项均为人民币。
十、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意向竞租人提交的竞租报名资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况下的,将当场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1、竞租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
2、竞租报名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的;
3、竞租人不具备规定资格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竞租资料字迹、签章等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6、竞租保证金和竞租佣金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17:00后收到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
一、本次52座公交停靠亭广告位整体转让竞租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本竞租规则与说明规定执行,如有变更以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公告为准。 十
二、本次县域内52座公交停靠亭广告位转让均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采用保留价形式。 十
三、主持拍卖师可根据拍卖现场情况改变拍卖方式。 十
四、竞租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租人叫价应价,不得阻碍拍卖主持人进行正常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租资格,其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
五、竞租人必须按主持拍卖师报出的起拍价和竞价阶梯进行公开举牌报价竞租。 十
六、竞租过程中,竞租人要认真严肃地进行竞买,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
七、竞租人提出应价,当无人再出更高应价,经三声报价后无人应价时,主持拍卖师以槌击槌表示中标。 十
八、拍卖成交后,承租人必须当场签署《中标成交确认书》和《竞租记录》。 十
九、竞租佣金保证金:竞租佣金保证金人民币柒仠元整(¥7000元),竞租人应于2026年7月29日17时前转至拍卖人账户;拍卖成交后按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5%予以结算,多还少补。竞租中标人在竞租成交之日起二天内向泉州市中亿拍卖责任有限公司支付招租代理服务费为中标总额1.5%。 二
十、竞租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后15日内与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订广告位置经营权出租合同。否则,视为竞租反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
一、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每个季度支付一次,于当季度次月15日前一次性汇付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开户行: ; 账号: ;第一个季度的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 租金:第1-3年的租金按竞得的年租金计算,第4年的租金按第3年年租金基数增加2%,第5年的租金按第4年年租金基数增加2%。经营期限到期且承租方无违约的情况下,惠安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将押金无息返还乙方。 二十
二、竞租中标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泉州市城市管理办法》、《惠安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惠安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并按照有关部门审批并确认的方案要求设计实施,确保施工质量。 二十
三、竞租中标人负责在竞的公交候车亭广告版面发布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 二十
四、由于政府的建设需要,需变更广告地段的广告性质,由双方协商解决,广告位租金按实计算。 二十
五、中标后,广告牌须严格按设置的要求的规格广告, 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 需经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审核同意, 方可对外发布、施工。 二十
六、承租人进行广告牌设置施工应《惠安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惠安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定》的规定,应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对广告牌及附属设施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作出安全承诺书, 因广告设置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对于附属在上的其他设施,买受人要负责清理。必要时提请行政执法部门拆除,未及时清理不影响使用权租金缴交。 二十
七、广告内容的选择:买受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发布商品或企业形象等商业广告,要求图案清新,内容健康,制作精良。广告内容及发布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到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不得发布涉及不健康及医疗性广告。 二十
八、承租方应应无偿负责承租期间52座公交停靠亭的维修、保洁。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