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惠安县螺城镇启明商城9#楼01店及二层商服用房整体捆绑招租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HAZL2026021
项目名称惠安县螺城镇启明商城9#楼01店及二层商服用房整体捆绑招租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惠安县建筑设计院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惠安县
挂牌价格10970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15
挂牌日期2026-07-15 00:00:00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惠安县螺城镇启明商城9#楼01店及二层商服用房 竞租规则与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公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拍卖原则,制定本规则与说明,请竞租人认真阅读本竞租规则与说明并自觉遵照执行。
二、本项目惠安县螺城镇启明商城9#楼01店及二层商服用房出租人为惠安县建筑设计院,具体组织实施由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三、惠安县螺城镇启明商城9#楼01店及二层商服用房整体捆绑出租位置、面积及起拍价、经营范围限制 : 1.惠安县螺城镇启明商城9#楼01店及二层商服用房总面积合计460.74㎡。其中一层01店店面建筑面积53.99㎡,二层商服用房建筑面积406.75㎡。 2.整体捆绑起拍价 :每月人民币10970元 3.现状:本次招租标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配套完善。建筑外墙为条砖贴面,室内铺设地板砖地面,墙面、天棚均为白灰标准粉刷,配备塑钢入户门、铝合金推拉窗。场地水电管线齐全、水电已正常到位,无遗留机械设备、杂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房产整体完好,可直接投入合规使用。 4.用途限制:本标的仅限用于合规商业经营、仓储、办公等民用经营性用途,严禁用于易燃易爆、污染环境、违法违规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房产规划用途,严禁转租、分租、转借,严禁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城市管理规定的经营活动。 5.相关约定:租赁期内,若该宗国有资产遇整体出让、统一规划调整、整体打包出租等政策性、整体性处置情况,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仅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不承担额外违约责任,剩余租金据实结算,场地及配套空地统一收回。
四、租赁期限与租金:租赁期限3年,租金按季度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交纳。 具体规定与要求以《租赁合同》或为准。
五、竞租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及良好的商业信用;需满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均可参加,并提交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竞租人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自然人提供个人身份证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2000元(账户全称: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囯银行惠安支行,帐号:407858366305)。
六、竞租时间与地点 竞租时间:2026年7月31日下午3时30分 竞租地点: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衔螺兴大厦二楼(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大厅
七、意向竞租人可于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9日与联系惠安县建筑设计院现场看样,实地踏勘及取索资料,对本竞租规则与说明和资料有异议的应当于2026年7月29日前提出,意向竞租人一旦提交竞租报名手续,则视为其对本竞租规则与说明及该项目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瑕疵责任。
八、意向竞租人应在2026年7月29日 17:00前按规定缴纳足额保证金然后到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竞租手续,报名竞买租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竞租人必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缴交竞租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凭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自然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及缴交竞租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凭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竞租报名受理人收到竞租报名资料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竞租牌发给报名竞租确认回执单,方可参加竞租。
九、竞租保证金必须在 2026年7月29日17:00前汇到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招租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承租者的竞租保证金在不违约情况下可抵合同履约保证金。本须知所称款项均为人民币。
十、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意向竞租人提交的竞租报名资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况下的,将当场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1、竞租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
2、竞租报名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的;
3、竞租人不具备规定资格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竞租资料字迹、签章等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6、竞租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17:00后收到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
一、本次竞租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本规则与说明规定执行,如有变更以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公告为准。 十
二、本期采用增价竞拍方式进行竞租。竞租人按拍卖师报出的起拍价和竞价幅度进行应价,亦可高于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举牌口头应价。竞租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租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自然失效。拍卖师在应价基础上再报价,经三声报价后无人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确认成交。竞租中标人不得反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
三、竞租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操纵,不得相互约定拍卖应价、压价与排挤其它竞买人。否则,取消其竞租资格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
四、竞租中标人应当场与代理招租人签订《竞租中标结果通知书》,并于中标之日起5日内凭《竞租中标结果通知书》与委托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处理,取消中标资格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
五、、租赁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时,按应缴2个月租赁费数额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在租期满后,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十
六、凡参加竞租者应自觉履行本招租规则与说明,违约者,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15日
项目名称惠安县螺城镇启明商城9#楼01店及二层商服用房整体捆绑招租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惠安县建筑设计院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惠安县
挂牌价格10970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15
挂牌日期2026-07-15 00:00:00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惠安县螺城镇启明商城9#楼01店及二层商服用房 竞租规则与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公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拍卖原则,制定本规则与说明,请竞租人认真阅读本竞租规则与说明并自觉遵照执行。
二、本项目惠安县螺城镇启明商城9#楼01店及二层商服用房出租人为惠安县建筑设计院,具体组织实施由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三、惠安县螺城镇启明商城9#楼01店及二层商服用房整体捆绑出租位置、面积及起拍价、经营范围限制 : 1.惠安县螺城镇启明商城9#楼01店及二层商服用房总面积合计460.74㎡。其中一层01店店面建筑面积53.99㎡,二层商服用房建筑面积406.75㎡。 2.整体捆绑起拍价 :每月人民币10970元 3.现状:本次招租标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配套完善。建筑外墙为条砖贴面,室内铺设地板砖地面,墙面、天棚均为白灰标准粉刷,配备塑钢入户门、铝合金推拉窗。场地水电管线齐全、水电已正常到位,无遗留机械设备、杂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房产整体完好,可直接投入合规使用。 4.用途限制:本标的仅限用于合规商业经营、仓储、办公等民用经营性用途,严禁用于易燃易爆、污染环境、违法违规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房产规划用途,严禁转租、分租、转借,严禁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城市管理规定的经营活动。 5.相关约定:租赁期内,若该宗国有资产遇整体出让、统一规划调整、整体打包出租等政策性、整体性处置情况,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仅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不承担额外违约责任,剩余租金据实结算,场地及配套空地统一收回。
四、租赁期限与租金:租赁期限3年,租金按季度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交纳。 具体规定与要求以《租赁合同》或为准。
五、竞租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及良好的商业信用;需满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均可参加,并提交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竞租人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自然人提供个人身份证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2000元(账户全称: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囯银行惠安支行,帐号:407858366305)。
六、竞租时间与地点 竞租时间:2026年7月31日下午3时30分 竞租地点: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衔螺兴大厦二楼(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大厅
七、意向竞租人可于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9日与联系惠安县建筑设计院现场看样,实地踏勘及取索资料,对本竞租规则与说明和资料有异议的应当于2026年7月29日前提出,意向竞租人一旦提交竞租报名手续,则视为其对本竞租规则与说明及该项目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瑕疵责任。
八、意向竞租人应在2026年7月29日 17:00前按规定缴纳足额保证金然后到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竞租手续,报名竞买租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竞租人必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缴交竞租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凭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自然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及缴交竞租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凭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竞租报名受理人收到竞租报名资料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竞租牌发给报名竞租确认回执单,方可参加竞租。
九、竞租保证金必须在 2026年7月29日17:00前汇到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招租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承租者的竞租保证金在不违约情况下可抵合同履约保证金。本须知所称款项均为人民币。
十、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意向竞租人提交的竞租报名资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况下的,将当场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1、竞租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
2、竞租报名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的;
3、竞租人不具备规定资格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竞租资料字迹、签章等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6、竞租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17:00后收到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
一、本次竞租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本规则与说明规定执行,如有变更以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公告为准。 十
二、本期采用增价竞拍方式进行竞租。竞租人按拍卖师报出的起拍价和竞价幅度进行应价,亦可高于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举牌口头应价。竞租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租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自然失效。拍卖师在应价基础上再报价,经三声报价后无人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确认成交。竞租中标人不得反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
三、竞租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操纵,不得相互约定拍卖应价、压价与排挤其它竞买人。否则,取消其竞租资格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
四、竞租中标人应当场与代理招租人签订《竞租中标结果通知书》,并于中标之日起5日内凭《竞租中标结果通知书》与委托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处理,取消中标资格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
五、、租赁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时,按应缴2个月租赁费数额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在租期满后,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十
六、凡参加竞租者应自觉履行本招租规则与说明,违约者,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