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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天之蓝核心市场梯媒项目(石家庄)

公告-招标公告
河北
发布时间:2026-07-1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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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天之蓝核心市场梯媒项目(石家庄)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A4031111111008655001001]
2、项目名称:[河北天之蓝核心市场梯媒项目(石家庄)]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方式:公开磋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在石家庄市区投放不低于1539部电梯,投放时间不低于26周,总价格50万]。具体见磋商文件。
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区]
3、交付期/合同有效期:[不低于26周,以实际签约为准]
4、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拟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5、付款方式:[乙方为甲方发布本合同约定之广告内容,广告发布后乙方通知甲方和丙方进行发布验收。由本合同三方签订《户外广告发布验收确认表》后,甲方按如下流程付款:
(1)广告实际发布一个月后,乙方通知甲方和丙方进行发布情况检查并签订《户外广告发布检查确认表(第一次)》,甲方凭乙方提供的【1.《户外广告发布检查确认表(第一次)》、2.合格足额广告业增值税发票或收据、3.发布照片、4.广告发布、审批手续(此检查确认表、广告发布、审批手续必须提供作为付款依据)】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
(2)广告实际发布至本合同约定发布期限的一半时,乙方通知甲方和丙方进行发布情况检查并签订《户外广告发布检查确认表(第二次)》,甲方凭乙方提供的【1.《户外广告发布检查确认表(第二次)》、2.合格足额广告业增值税发票或收据、3.发布照片(此检查确认表必须提供作为付款依据)】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
(3)广告实际发布至本合同约定发布期限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和丙方进行发布情况检查并签订《户外广告发布检查确认表(第三次)》,甲方凭乙方提供的【1.《户外广告发布检查确认表(第三次)》、2.合格足额广告业增值税发票或收据、3.发布照片(此检查确认表必须提供作为付款依据)】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40%]
6、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在对应地区进行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经营活动的能力,且投标资源需为一手独家资源(提供物业或其他产权方的授权证明);
2.所有投标资源均须提供资源经营权有效性证明材料,并与投标广告资源须一一对应;
3.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源位置分布示意图、实景图片(标注投放资源的规格、尺寸、面积、单/双面等)、资源四周图片等材料。
4.提供楼宇点位单价8500元/㎡以上须占总点位数的60%以上,以贝壳平台为价格依据。]
(二)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五)本项目遵循《洋河股份采购实施管理办法》要求并应用供应商黑名单处理结果,实施不良行为管理。
(六)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采购人暂停或取消采购人招采项目投标资格,或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及其分子公司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供应商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须提供以上3个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有行贿行为的;
7.供应商存在采购人在职职工或特定关系人入股情形的;
8.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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