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集团湘琼共建产业园项目 园区九路市政工程
项目详情
湘琼共建产业园项目 园区九路市政工程
项目编号:GK2026071300162297(试)
发布时间:2026-07-15 11:00:00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报名结束剩余时间
4天22时13分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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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湘琼共建产业园项目 园区九路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公告内容: 湘琼共建产业园项目 园区九路市政工程(项目名称)湘琼共建产业园园区九路市政工程(包件名称)
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71300162297(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琼共建产业园项目 园区九路市政工程(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东方市 。
建设规模: 项目涉及疏港三路(园区六路至G225国道段)、疏港二路(园区七路支路至园区九路段)、园区九路(疏港二路至纵向规划二支路段)、园区十路、疏港三路(十所村段)、纵向规划二支路(园区四路至园区五路段)、园区四路、园区四路支路、东方医院西侧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智谷路、园区七路(剩余工程量)、产业设施工程市政配套路共12个项目,道路总长度约14.28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绿化工程 。
其他: 无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湘琼共建产业园项目园区九路市政工程施工 。
包件划分: 园区九路市政工程 。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其他: ①以上施工工期为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逾期,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和考虑了由于永久性用地提交、征地拆迁、迎接检查、阻工、民事干扰或其他原因导致进场以后无法及时、连续性施工,或是由于工程进度需要而发生赶工和增加投入的情况,增加的成本已包含在相关细目单价中,不另行结算与支付,同时投标方承诺不向招标方提出相关的费用要求。
②施工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工程施工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施工进度对施工工程量进行调整,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上述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具体合同工程数量以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项目部与承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为准。
③投标人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进行工程施工,如因投标人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招标人将按业主的主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招标人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以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scp.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7 月 15 日 11 时至 2026 年 07 月 20日 11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7 月 25 日 11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 /
联 系 人: 全智舆 联 系 人: /
电 话: 15147826801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1120643947@qq.com
电子邮件: /
网 址: scma.iccec.cn 网 址: /
2026年 07月15日
项目编号:GK2026071300162297(试)
发布时间:2026-07-15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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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湘琼共建产业园项目 园区九路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公告内容: 湘琼共建产业园项目 园区九路市政工程(项目名称)湘琼共建产业园园区九路市政工程(包件名称)
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71300162297(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琼共建产业园项目 园区九路市政工程(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东方市 。
建设规模: 项目涉及疏港三路(园区六路至G225国道段)、疏港二路(园区七路支路至园区九路段)、园区九路(疏港二路至纵向规划二支路段)、园区十路、疏港三路(十所村段)、纵向规划二支路(园区四路至园区五路段)、园区四路、园区四路支路、东方医院西侧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智谷路、园区七路(剩余工程量)、产业设施工程市政配套路共12个项目,道路总长度约14.28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绿化工程 。
其他: 无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湘琼共建产业园项目园区九路市政工程施工 。
包件划分: 园区九路市政工程 。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其他: ①以上施工工期为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逾期,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和考虑了由于永久性用地提交、征地拆迁、迎接检查、阻工、民事干扰或其他原因导致进场以后无法及时、连续性施工,或是由于工程进度需要而发生赶工和增加投入的情况,增加的成本已包含在相关细目单价中,不另行结算与支付,同时投标方承诺不向招标方提出相关的费用要求。
②施工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工程施工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施工进度对施工工程量进行调整,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上述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具体合同工程数量以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项目部与承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为准。
③投标人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进行工程施工,如因投标人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招标人将按业主的主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招标人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以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scp.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7 月 15 日 11 时至 2026 年 07 月 20日 11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7 月 25 日 11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 /
联 系 人: 全智舆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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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11206439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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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scma.iccec.cn 网 址: /
2026年 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