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润新龙(广东)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一辆东风牌厢式运输车)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华润新龙(广东)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一辆东风牌厢式运输车)项目编号:GR2026SH1000740-3转让价格(万元):4.2913标的所属行业:机动车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7-15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7-22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无 受托机构联系人:无 联系电话:无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无 联系电话:无 负责人:刘甜甜 联系电话:18301645201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华润新龙(广东)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一辆东风牌厢式运输车)
实物资产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6SH1000740-3
转让底价:4.2913万元
公告开始
2026-07-15
披露中
2026-07-15
公告截止
2026-07-22
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 广州市
转让方承诺资产公告信息标的基本信息周边环境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其他事项项目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周边环境

确定
1 公里
所在位置交通设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教育机构餐饮休闲公园景点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项目附件









华润新龙(广东)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一辆东风牌厢式运输车)
实物资产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6SH1000740-3
转让底价:4.2913万元
公告开始
2026-07-15
披露中
2026-07-15
公告截止
2026-07-22
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 广州市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刘甜甜18301645201 |
|---|
转让方承诺资产公告信息标的基本信息周边环境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其他事项项目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描述 | 一辆东风牌厢式运输车 |
| 机动车 |
| 车牌号 | \ |
| 车辆品牌 | 东风牌 DFL5160XXYBX2A1 |
| 发动机号 | \ |
| 数量 | 1 |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成交金额对应的发票。2、本次处置车辆为二手车辆,不含车辆指标及牌照,车辆目前闲置,实际车况以移交当日车况为准。3、标的车辆资产运输及过户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确定
1 公里
所在位置交通设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教育机构餐饮休闲公园景点
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华润新龙(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市莲路永善村段1-3号二层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华润新龙(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须自行下载《网络竞价方案》(见附件),并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受让确认书》按照《网络竞价方案》的规定递交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前按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资产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280000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信息披露期 | 5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 |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联系人 | 张勋 |
| 联系电话 | 18902267677 |
| 公示附件 | 网络竞价方案(东风牌箱式货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