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口市司法局 龙口市法律服务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602000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口市法律服务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征集文件内容: 1、投标函第11条:“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或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方式,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后附)。” 2、投标函附件:“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报告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函(报价函)的内容,供应商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1、提供方式: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或提供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2、上传要求: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内容合并到一个pdf文件上传,在开标现场展示。 3、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征集人)及代理机构备案。 4、信用信息报告使用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 年版)》、《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规章制度文件执行。 注:未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或所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上传并提交响应文件:“2026年7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7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1、取消关于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允许供应商不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2、上传并提交响应文件:2026年7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7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与原征集公告、征集文件及补遗书01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口市司法局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联系方式:0535-8505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港城大道285号 联系方式:0535-8545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丁进 电话:0535-8545268 更正公告.pdf附件下载 更正公告.pdf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