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河北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张家口市数据流通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2026064380010003 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张家口市数据流通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 5201000.00 最高限价: 52010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内容包含四个体系:
  一是安全防护体系,通过构建完善的租户级数据安全防护体系,为数据流通提供全方位网络安全保障;
  二是数据完整性安全体系,对数据的一致性进行检测,检测数据是否在传输过程中被篡改攻击;
  三是数据安全存储体系,强化数据存储安全防线,为数据提供存储支撑;
  四是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对数据进行监控、预警和审计,确保操作记录可追溯、数据传输可溯源、数据导出可管理。
  项目旨在通过体系的构建,推动张家口市公共数据流通利用,打造安全可靠的公共数据存储体系,保障归集的公共数据完整合规性。
  详见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部署并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限1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占比:40%;其中小微企业占比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16日至 2026年07月22日, 08:30-12:00-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⑴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⑵ 代理服务费不收取。 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⑷ 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⑸ 本项目为“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⑹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⑺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 ⑻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⑼ 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地址: 张家口市站前西大街16 号 联系方式: 杨杰 0313-7680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张家口市站前西大街16 号 联系方式: 张晨 0313-7680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卢晓梅 电 话: 0313-768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