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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5年大东区污泥处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公告发布时间:2026-07-08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25年大东区污泥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4-00613
项目名称:2025年大东区污泥处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
采购需求:查看
2025年大东区污泥处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7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如未下载采购文件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要求操作将导致投标无效。开标现场携带CA锁、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授权人需到达开标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因未递交备份文件而导致系统突发故障时无法正常评审的,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无效等不利后果。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联系方式: 024-24381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2甲-14号1-17门(万科翡翠观澜)
联系方式:024-31231056
邮箱地址:lnhz12345@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中心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12976935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薏
电  话:024-3123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