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2026年)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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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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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拟采取比选方式采购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2026年)第二次,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公告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关条款的要求,否则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
1.★项目名称及采购预算
(1)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2026年)采购项目(第二次)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2.1.一般资格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般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为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5)以上均提供复印件,若有副本提供副本复印件即可。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三选一。
(三)具有履行采购代理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或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诺函原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原件。
(七)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原件。
2.2.其他法定条件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投标人已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代理机构网上注册登记成功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须提供查询截图。
3.★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3.1.采购代理服务范围
(1)预算达到20万元非政府采购项目,具体项目待定。
(2)预算未达到20万元,但需要委托代理机构实施的非政府采购项目,具体项目待定。
(3)需要委托代理机构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具体项目待定。
3.2.代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采购需求前期的咨询和需求调查;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3)依法依规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4)依法依规在规定的媒体平台发布采购文件;
(5)负责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以外的询问和质疑答复;
(6)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7)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存档(刻盘)保存;
(8)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9)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10)依法协助采购人审核采购合同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
(11)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2)协助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备案及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3)负责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汇编装订及归档工作;
(14)根据采购人需要向采购人免费提供其自行编制的采购文件审核咨询服务,并提出修改建议;
(1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负责的内容。
3.3.其他委托事项
(1)进口论证、采购需求论证:中标人负责组织实施,采购人协助配合,采购人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需求论证意见。
(2)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有需要,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中标人协助配合。
(3)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人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4)拟订合同文本:采购人组织实施,中标人协助审核。
(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政府采购合同并向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6)整理、归档采购项目资料:委托中标人负责整理、归档后移交采购人,但是采购人自行组织需求论证、履约验收的资料由采购人存档。
(7)询问和质疑处理: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询问和质疑答复,中标人负责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答复。
4.商务要求4.1.★实施地点、时间、方式
(1)实施地点:中标人所在地。
(2)实施时间: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多年履约模式,整体履约周期共计3年,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连续计算。分第1履约年度、第2履约年度、第3履约年度分期执行,每履约年度周期为12个自然月。
(3)实施方式:中标人第3条的要求办理采购人委托事项。
4.2.★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每个履约期满对中标人代理服务质量等因素开展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委托采购代理项目;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委托。
(2)履约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在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中受到警告或处罚或责令整改等情况的,暂缓委托采购代理项目。
4.3.★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招标代理费用由相关采购项目成交商支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费由采购人承担,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费由中标人承担。
4.4.★质量保障范围和保修期(或产品有效期)
(1)质量保障范围:不涉及。
(2)质量保障有效期:不涉及。
4.5.其他要求本项目中标人非法定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放弃成交结果和拒绝签订采购代理协议,否则两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的非政府采购项目。
5.★涉及采购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相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及处理方式中标人对代理采购期间知悉的所有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或要求的除外),并对中标人泄密造成的各种损失负法律责任。
6.★双方权责及违约责任6.1.采购人权利和义务详见采购代理协议模板。
6.2.中标人权利和义务详见采购代理协议模板。
6.3.违约责任详见采购代理协议模板。
7.★供应商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公告期限: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8日
(2)报名方式:访问附件比选公告PDF中报名方式或咨询项目经办人,登录后填写“非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有意向的单位请提前联系项目经办人获取采购项目相关电子资料。
(3)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18:00,未报名登记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4)投标人报名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须在2026年8月4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就不参加投标的原因进行书面说明,否则1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非政府采购项目。。
8.★响应文件制作、签章和密封的要求,递交方式、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后,应将投标文件打印后逐页盖章(要求签字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扫描,然后将全部投标文件胶装成1册正本,同时使用U盘拷贝1份扫描件和可编辑件,然后将投标文件正本及U盘一并妥善密封。投标文件未胶装成1册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未妥善密封或密封被破坏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
(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递交地点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68号919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5日15:00。通过邮寄递交的,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将运单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本项目联系人邮箱,未发送运单号导致未能或未及时收到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评审地点和时间,定价方式和评审规则;9.1.评审地点和时间评审时间2026年8月5日15:30,评审地点: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9楼会议室。采购人诚邀各投标人现场参加评审开标,投标人未现场参加开标的视同默认接受采购人开标结果。
9.2.定价方式9.2.1采购人的相关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收费参考标准如下,如国家或招标代理行业另有参考指导价的从其规定;鼓励中标人根据受托项目情况下浮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每次的采购代理协议中注明。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费率 | 服务招标费率 | 工程招标费率 |
| <50 | 5000 | 5000 | 5000 |
| 50~100 | 1.5 %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9.3.评审方式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评审组成员独立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书进行评审,各位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数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9.4.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场所及硬件设施设备建设(21%) | 1.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评标场所得6分。 |
| 2 | 拟投入服务团队能力 | 1.明确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及以上政府采购代理从业经验,2023年至今参加过政府采购行业相关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得3分(提供投标人连续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3 | 采购代理 | 提供代理工作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投标人的内控管理制度;②采购工作流程(须包括政府采购和内控采购);③采购文件审核流程及机制;④采购代理廉洁方案;⑤质疑投诉处理;⑥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⑦保密、档案管理;⑧应急方案及措施。 |
| 4 | 采购文件编制水平 | 提供政府采购项目两种(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完整采购文件(含采购公告)各1份;拟以环境监测设施设备、实验室药品试剂或标准物质等货物,实验室建设或改造等工程,监测设备故障维修(年度)、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年度)等服务为标的自拟采购文件(均为综合评分法),符合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一体化平台发布要求;两份采购文件标的不重复。 |
| 5 | 履约能力 | 1.提供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每有一个得0.25分,最多得2分;无不得分。[提供业绩清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的结果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项目因废标等原因具有多次公告时按一个项目计算(同个项目不重复计算),无法确认相关内容的不予认定,业绩时间以中标(成交)结果挂网日期认定] |
| 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所有评分项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否则该项分值不予认定。③若中选后发现不实响应或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中选资格,并不得参加采购人项目代理服务)。 |
9.6.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
10.采购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方式;通过本公告同一网站进行通知。
11.单位信息单位名称: 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单位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68号
项目经办人:曾老师,18782657403,gassthjjczxzcg@163.com;
项目监督人: 周老师,0826-2367809,gahjjc@163.com。
12.质疑投诉方式及途径采购人本次采购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报名参加采购及递交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在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或投诉文件可以现场或者EMS邮寄递交(递交时间以邮戳日期计)。凡匿名、冒名、未报名参加或未递交采购文件或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或未按规定方式递交的均将不予受理。
13.采购委托协议模板另附。
14.其他说明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人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附件下载:
【合并】招标代理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