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魏长城遗址黄陵段—周家坬村段保护修缮工程(监理标段)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详情
魏长城遗址黄陵段—周家坬村段保护修缮工程(监理标段)二次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3614;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长城遗址黄陵段—周家坬村段保护修缮工程已由陕西省文物局《关于魏长城遗址黄陵段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陕文物函〔2022〕1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黄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陵县桥山街道办周家坬村东南约1公里山顶处。
2.2工程规模:本次拟保护修缮的对象为战国长城遗址(黄陵段)本体及周边环境。其主要内容包括:墙体加固、清理浮土、夯土填补掏蚀孔洞、清理墙体植被等。本次保护修缮工程范围为:战国长城遗址(黄陵段)周家坬村墙体为中心,东、西、南、北各外延50米。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各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项目估算投资:638.39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提供近1年(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财务要求:提供近2年(2023年度—2024年度或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份(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类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申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信息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5申请人近 3 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被文物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6年 7月 15日至 2026年7月20日,使用 CA 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8 月5日09时0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限要求上传、解密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处理。
6.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其他
8.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黄陵县文体广场文体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徐振,
联系电话:15929162012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黄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黄陵县文体广场文体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徐振(接收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15929162012
招标代理单位: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五平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丽森路电视台家属院1#楼2单元301室
联系电话:0911-8877855
监督单位:黄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911-52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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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长城遗址黄陵段—周家坬村段保护修缮工程已由陕西省文物局《关于魏长城遗址黄陵段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陕文物函〔2022〕1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黄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陵县桥山街道办周家坬村东南约1公里山顶处。
2.2工程规模:本次拟保护修缮的对象为战国长城遗址(黄陵段)本体及周边环境。其主要内容包括:墙体加固、清理浮土、夯土填补掏蚀孔洞、清理墙体植被等。本次保护修缮工程范围为:战国长城遗址(黄陵段)周家坬村墙体为中心,东、西、南、北各外延50米。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各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项目估算投资:638.39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提供近1年(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财务要求:提供近2年(2023年度—2024年度或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份(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类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申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信息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5申请人近 3 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被文物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6年 7月 15日至 2026年7月20日,使用 CA 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8 月5日09时0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限要求上传、解密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处理。
6.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其他
8.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黄陵县文体广场文体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徐振,
联系电话:15929162012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黄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黄陵县文体广场文体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徐振(接收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15929162012
招标代理单位: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五平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丽森路电视台家属院1#楼2单元301室
联系电话:0911-8877855
监督单位:黄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911-52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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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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