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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2027年度第三方土地评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的通知

公告-招标公告
新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发布时间:2026-07-0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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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2027年度第三方土地评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的通知
各潜在供应商:
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相关规定,规范框架协议采购流程,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择优高效、讲求绩效的政府采购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次第三方土地评估项目采购需求、服务标准、履约要求及评审规则,充分听取市场主体意见,保障采购项目合规落地、提质增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征集人”)现就2026-2027年度第三方土地评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工作,广泛征集市场意见及合理化建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2027年度第三方土地评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
3、服务范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行政管辖范围内,拟针对主管预算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采购人委托的各类土地评估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抵押、司法处置、征收补偿、地价监测、房地产价格评估、片区地价评估、土地资产清查评估等相关配套评估技术服务。
4、履约地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5、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框架协议征集文件为准)
6、服务目标:入围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委托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土地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合规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及全套成果资料,保障土地利用、资产处置、行政审批、征收补偿等相关工作合法合规、有序开展。
二、需求调查对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资产评估法》第五条、第十五条等规定,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
三、反馈时间和方式
1、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20: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清单:
(1)完整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需求调查表》(PDF扫描件+可编辑Word电子版);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PDF扫描件);
3.提交方式:所有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zgj3836572@163.com
4、邮件命名格式:【第三方土地评估需求调查】+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征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煦0991-3836405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振华街1777号第十二师市民中心西二楼
五、其他说明
1、本次需求调查为政府采购前期市场调研工作,无偿自愿参与,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构成任何采购要约、承诺及合同关系,不限制后续投标资格。
2、本次调查收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人优化采购需求、完善征集文件的重要参考依据,最终采购规则、服务要求、评审标准以正式公示的征集文件为准。
3、各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若因提交材料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或虚假材料引发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均由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参与本次需求调查的情况,不作为后续框架协议采购评审、入围的加分或否决依据。
5、严禁借需求调查恶意串通、排他性提案、限制市场竞争,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并记录不良信用信息。
附件:《需求调查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9日
附件信息:
1土地评估--采购需求调查通知2026-2027(2).doc (5.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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