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以结构化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辽宁 发布时间:2026-07-15
项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6-07-14 16:28:18
原文链接地址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以结构化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为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以结构化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以结构化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 2、招标单位 |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 3、建设地点 | 沈阳市大东区清泉路67号 | | 4、工程规模 |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以结构化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 5、总投资 | 400万元 |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7、标段划分 | 智能门诊医生工作站系统升级改造第一标段;;护理系统升级改造第二标段;;电子病历系统结构化升级改造第三标段; | | 8、招标内容 | 其他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计划工期 | 2026-08-10--2026-10-09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12、合同估算价 | 总:400万元 智能门诊医生工作站系统升级改造:133万元,护理系统升级改造:122万元,电子病历系统结构化升级改造:145万元 | | 13、投标保证金 | 智能门诊医生工作站系统升级改造:0元,护理系统升级改造:0元,电子病历系统结构化升级改造:0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 | 1.企业资质须具备:1.企业资质须具备: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项目负责人资质须具备:无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其他要求 | 开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5楼),纸质文件递交。本项目可兼投,可兼中。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投标时间 | 确认投标开始时间 | 2026-07-10 08:30:00 | | 确认投标截止时间 | 2026-07-17 16:00:00 | | 2、获取文件要求 | 1、请投标单位自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http://ggzy.shenyang.gov.cn/xzzx/index.jhtml下载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2、注册后可登陆平台报名医疗器械行业相关项目。 3、本项目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获取文件成功后,需将所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下载文件截图、营业执照同步发送至邮箱lnzb119@163.com,并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 |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7-10 08:3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7-17 16:00:00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请投标单位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http://ggzy.shen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 | 5、招标文件售价 | 0元 | | 6、保函缴纳地址 | https://syggzyjrpt.lnzb.com/#/?type=%2F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26-08-04 13:30:00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公章) |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 地址 | 沈阳市大东区清泉路67号 | 邮编 | 无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话 | 024-31956257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邮编 | 110000 | | 开户行 |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 电话 | 024-23381000 | | 账号 | 06135601040003330 | 联系人 | 李勃 苏美玲 赵蔓彤 | | 传真电话 | 024-23381000 | | | | 备注 | 投标单位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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