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交通枢纽中心公交保养场及首末站等周边用地、社会停车场与货运停车场及周边用地等两宗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出让的公告
项目详情
宁自然资告〔2026〕50号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交通枢纽中心公交保养场及首末站等周边用地、社会停车场与货运停车场及周边用地等两宗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一:交通枢纽中心公交保养场及首末站等周边用地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
该地块位于蕉城区漳湾镇北东平距约4.0km处,面积约136.17亩,按照85高程标高6.0m平整土地,该地块部分边界处需按规范预留边坡,平整区具体范围、拐点坐标、放坡要求见拍卖文件。根据地勘单位估算报告,该地块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总量458.41万m3,其中石方359.55万m3(表观密度2.63),土方98.86万m3(不包含边界处预留边坡资源量,以实物现状为准,土石方量仅供参考)。
(二)标的二:社会停车场与货运停车场及周边用地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
该地块位于蕉城区漳湾镇北东平距约4.0km处,北距下塘码头约1km,面积约83.6亩,按照85高程标高6.0m平整土地。该地块部分边界处需按规范预留边坡,平整区具体范围、拐点坐标、放坡要求见拍卖文件。根据地勘单位估算报告,该地块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总量241.13万m3,其中石方170.57万m3(表观密度2.63),土方70.56万m3(不包含边界处预留边坡资源量,以实物现状为准,土石方量仅供参考)。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接受法律法规另有相关限制性规定以及被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列入“异常名录”的对象、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竞买。
三、拍卖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一)标的一拍卖起始价为5832万元(本次拍卖无设置保留价),增价幅度为20万元及20万元的整数倍。
(二)标的二拍卖起始价为2744万元(本次拍卖无设置保留价),增价幅度为20万元及20万元的整数倍。
(三)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拍卖文件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拍卖文件,竞买人可于2026年7月15日至8月3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向福建鑫恒晟拍卖有限公司领取拍卖文件。
五、取得竞买资格流程
竞买人可于2026年7月15日至8月3日前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签署相关必要文件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8月3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8月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
本次拍卖活动定于8月4日10时00分在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风险提示:由于该标的勘查程度不高,出让人提供的有关上述标的的剩余砂石土量估算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踏勘现场,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出让剩余砂石土的现状、外部条件等有关情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竞买人一旦竞得并成为受让人,不得以剩余砂石土量与实际不符、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以及场地平整施工等过程中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纠纷问题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慎重决策。
(二)在公告期内若对拟出让的剩余砂石土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以公告期内收到为准)。对公告期间反馈有异议的信息,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将组织调查核实,待异议消除后再行办理。
(三)场地平整产生的砂石料需要通过码头外运的,受让人可自行组织运输至临近码头通过码头装卸设备进行装卸。根据宁德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漳湾7号泊位码头后方陆域交通枢纽中心公交保养场及首末站等周边用地、社会停车场与货运停车场及周边用地等两宗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出让项目砂石料港口出运费用的函》,该公司同意为上述两宗项目砂石外运提供保障:①在漳湾雷东陆岛交通码头装船出运的,港口装卸费率为3元/吨,无阶梯价;②在漳湾作业区18-21号泊位装船出运的,港口装卸费率采用“量价结合”方式,实行阶梯价并采用分段计费方式,具体为:单项目年装船量在1-200万吨范围内的,港口装卸费率不高于6.5元/吨;年装船量在200-500万吨范围内的,港口装卸费率不高于6.0元/吨;年装船量在500-1000万吨范围内的,港口装卸费率不高于5.5元/吨;年装船量在1000万吨以上的,港口装卸费率不高于5.0元/吨。
以上港口装卸费用为货主自派车辆将货物运输卸至漳湾作业区18-21号泊位、漳湾雷东陆岛交通码头指定区域经码头输送带或吊机直装至船舱内的装卸费用,不含货物港务费、拖轮、理货及船、贷方代理等费用。最终装卸费用由受让人按照上述标准自行与宁德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同进行约定。
(四)为支持受让人顺利进场施工,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中,自然资源部门对加工场地就近选址及临时用地的报批提供帮助,并协调土方堆场,运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公开拍卖文件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银行账户
(一)标的一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332.8万元。
(二)标的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97.6万元。
(三)竞买人应于2026年8月3日17时前汇入下列银行账户(以款到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户名: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银行账号:137010100100103127。
九、联系方式
福建鑫恒晟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3-6508766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3-2250360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33032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鑫恒晟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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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交通枢纽中心公交保养场及首末站等周边用地、社会停车场与货运停车场及周边用地等两宗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一:交通枢纽中心公交保养场及首末站等周边用地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
该地块位于蕉城区漳湾镇北东平距约4.0km处,面积约136.17亩,按照85高程标高6.0m平整土地,该地块部分边界处需按规范预留边坡,平整区具体范围、拐点坐标、放坡要求见拍卖文件。根据地勘单位估算报告,该地块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总量458.41万m3,其中石方359.55万m3(表观密度2.63),土方98.86万m3(不包含边界处预留边坡资源量,以实物现状为准,土石方量仅供参考)。
(二)标的二:社会停车场与货运停车场及周边用地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
该地块位于蕉城区漳湾镇北东平距约4.0km处,北距下塘码头约1km,面积约83.6亩,按照85高程标高6.0m平整土地。该地块部分边界处需按规范预留边坡,平整区具体范围、拐点坐标、放坡要求见拍卖文件。根据地勘单位估算报告,该地块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总量241.13万m3,其中石方170.57万m3(表观密度2.63),土方70.56万m3(不包含边界处预留边坡资源量,以实物现状为准,土石方量仅供参考)。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接受法律法规另有相关限制性规定以及被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列入“异常名录”的对象、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竞买。
三、拍卖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一)标的一拍卖起始价为5832万元(本次拍卖无设置保留价),增价幅度为20万元及20万元的整数倍。
(二)标的二拍卖起始价为2744万元(本次拍卖无设置保留价),增价幅度为20万元及20万元的整数倍。
(三)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拍卖文件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拍卖文件,竞买人可于2026年7月15日至8月3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向福建鑫恒晟拍卖有限公司领取拍卖文件。
五、取得竞买资格流程
竞买人可于2026年7月15日至8月3日前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签署相关必要文件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8月3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8月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
本次拍卖活动定于8月4日10时00分在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风险提示:由于该标的勘查程度不高,出让人提供的有关上述标的的剩余砂石土量估算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踏勘现场,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出让剩余砂石土的现状、外部条件等有关情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竞买人一旦竞得并成为受让人,不得以剩余砂石土量与实际不符、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以及场地平整施工等过程中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纠纷问题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慎重决策。
(二)在公告期内若对拟出让的剩余砂石土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以公告期内收到为准)。对公告期间反馈有异议的信息,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将组织调查核实,待异议消除后再行办理。
(三)场地平整产生的砂石料需要通过码头外运的,受让人可自行组织运输至临近码头通过码头装卸设备进行装卸。根据宁德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漳湾7号泊位码头后方陆域交通枢纽中心公交保养场及首末站等周边用地、社会停车场与货运停车场及周边用地等两宗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出让项目砂石料港口出运费用的函》,该公司同意为上述两宗项目砂石外运提供保障:①在漳湾雷东陆岛交通码头装船出运的,港口装卸费率为3元/吨,无阶梯价;②在漳湾作业区18-21号泊位装船出运的,港口装卸费率采用“量价结合”方式,实行阶梯价并采用分段计费方式,具体为:单项目年装船量在1-200万吨范围内的,港口装卸费率不高于6.5元/吨;年装船量在200-500万吨范围内的,港口装卸费率不高于6.0元/吨;年装船量在500-1000万吨范围内的,港口装卸费率不高于5.5元/吨;年装船量在1000万吨以上的,港口装卸费率不高于5.0元/吨。
以上港口装卸费用为货主自派车辆将货物运输卸至漳湾作业区18-21号泊位、漳湾雷东陆岛交通码头指定区域经码头输送带或吊机直装至船舱内的装卸费用,不含货物港务费、拖轮、理货及船、贷方代理等费用。最终装卸费用由受让人按照上述标准自行与宁德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同进行约定。
(四)为支持受让人顺利进场施工,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中,自然资源部门对加工场地就近选址及临时用地的报批提供帮助,并协调土方堆场,运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公开拍卖文件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银行账户
(一)标的一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332.8万元。
(二)标的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97.6万元。
(三)竞买人应于2026年8月3日17时前汇入下列银行账户(以款到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户名: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银行账号:137010100100103127。
九、联系方式
福建鑫恒晟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3-6508766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3-2250360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33032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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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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