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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献县经济开发区管网连通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采购项目编号:HB20260797600100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河北献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采购人地址 :献县经济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加岁 0317-463688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丽敏 0317-2039796
采购预算金额:10641321.68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98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852.69万元,建设规模:长安大街的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菲美得路的道路工程、智能充电停车场、交通工程;环科路的雨水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建设地点:献县经济开发区。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64.132168 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献县经济开发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至少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中小企业份额的60%(即预算金额的24%)。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预算金额的 40%,其中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中小企业份额的 60%(即不低于预算金额的24%)。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预算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同一标段的投标。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6]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07-1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07-21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8-04 09:00
开标时间:2026-08-04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供货时间:180 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7-2039796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