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n\t\t\t\t\t\t\t\n\t\t\t\t\t\t\t\t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漯河石磨坊面业有限公司(持有人编码为:Z001582065)所持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证券代码HK1216)共 16900000股股权(变卖)的公告\n\t\t\t\t\t\t\t
项目详情
变卖公告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日10时至2026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395),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物标的
变卖物标的:被执行人漯河石磨坊面业有限公司(持有人编码为:Z001582065)所持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证券代码HK1216)共 16900000股股权。
评估报告对上述财产估价1404.39万元人民币,第一次流拍价为1124万元人民币,第二次流拍价为1011.6万元人民币。
该变卖物变卖价:1011.6万元人民币,保证金100万元【请备注,案号为(2025)豫1102执恢252号的案件变卖保证金】,增价幅度:5万元人民币。
本次股权变卖不安排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在变卖前至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或通过其他方式调查了解公司的经营及相关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参加竞买本标的的竞买人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银发[1994]168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通知》(银监办法[2003]105号)、《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5第2号》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请竞买人与拍卖前自行了解有关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或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因不符合条件,竞买成功而导致无法过户的,买受人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受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6年2月11日前向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
(一)至
(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7月31日前周一至周五10:00-16: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电话19839507756,李法官。
四、拍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起拍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本次处置标的为银行股、股权的变更登记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是否符合股权主体资格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以相关单位最终审核结果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向股权所有的公司咨询入股条件及办理股权变更的行政许可条件,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及参与竞买或竞买后未获得行政许可的而造成不能入股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股权情况及相关企业信息,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或上网查询,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资格的证明材料以供审核。经审核买受人不具备持续具备资格条件,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买受人虚构资格导致变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已知优先购买人。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2016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通知或公示。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由本院通知的具体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账号:77704050001430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
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
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95-3561760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7639519626 李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