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梦溪科创走廊一期2栋B座3-5层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项目详情
投标 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2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交易3.0数据交换用户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7-14 16:13:03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分
市信息公示对比岗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7-14 16:24:0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2分
| 项目名称 | 芜湖梦溪科创走廊一期2栋B座3-5层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 |||||||
| 项目编号 | WH010FJ26SG0358 | |||||||
| 标段名称 | 芜湖梦溪科创走廊一期2栋B座3-5层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 |||||||
| 标段编号 | WH010FJ26SG0358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宜创科技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1座8-9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章工 1555121033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居东城上品S5#号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莉、胡琴 18955366142、1575538109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7月13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硕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元) | 4055332.16 | |||||||
| 项目负责人 | 宋志清 | |||||||
| 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206289 |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2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冠茂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元) | 4055533.2 | |||||||
| 项目负责人 | 江晓春 | |||||||
| 证书编号:皖2342018201905108 |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2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金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元) | 4053758.61 | |||||||
| 项目负责人 | 朱思华 | |||||||
| 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119021 |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2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β1 =0.41,α=0.65 2、评标基准价:4055459元 3、 安徽硕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冠茂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得分相同,随机抽取排名,安徽硕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取后排名第一。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whjyzx),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whjyzx), 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主要资格一览表.pdf
投标报价得分汇总表.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607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