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富康源煤业有限公司竞价采购交易J26138855预告
项目详情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富康源煤业有限公司
竞价采购交易预告
(编号:J26138855)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保障交易商合法权益和商业机密,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1.委托单位: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富康源煤业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富康源煤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为国有控股企业,设计生产能力180万吨/年,批准开采1-10#煤层。公司证照齐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矿井各大系统运转正常。先后被授予“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文明企业”“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煤矿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备注:报价从基价起,每次报价的最小竞卖减价幅度为1元/吨,交易基价为现汇价。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备注:要求货物中禁止参配煤泥;质量调整价以线下合同为准;报名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价单位在竞价交易前需提供第三方机构3日内的煤质化验单情况。
二、报名事项1.报名资格及要求: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
1、在交易中心注册且以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为中心100公里以内的合法企业;
2、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价单位需在报名前提供报名单位资质及第三方机构3日内的煤质化验单,否则视为无效
。3、尚未完成对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竞价合同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次交易。
2.报名时间:截止2026-07-15 13:30:00 前
提醒:每日17时至18时平台进行清算结算,期间无法办理保证金交纳,请交易商提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交纳保证金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1.交易商在报名参加交易时,需交纳保证金30万元
2.保证金交纳:参与方通过本企业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的银行结算账户中预设的保证金账户,以入金或转账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点击预告中的链接报名时自动冻结保证金。
3.保证金解冻:交易结束后,未成交参与方的保证金由交易系统自动解冻;成交方的保证金在履行交易合同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且经成交双方填报《交收履约单》确认无异议后,由交易系统自动解冻。解冻后的保证金,交易商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出金或预留交易系统继续使用。
4.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1.交易时间:
A标段:2026-07-15 14:00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⑶本场交易不允许参与方以基价出价。
3.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参与交易商可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成交方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收履约1.交货地点:A标段:由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提供本电厂范围内指定地点 2.交货方式:公路运输,运输车辆需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由成交单位组织运输并支付运费,运输过程中(包含:运煤车辆进厂前的全部过程)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车辆事故、人员事故、设备设施损坏及其他第三方的损害的责任全部由成交单位承担并负责赔偿
。3.交货期限:具体时间以纸质合同签订内容为准(A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至30日内供应完毕;因成交企业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供应的,每延误1日扣除保证金1万元,延误超过10日将扣除30万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其次,之后不得参与委托方的所有竞价交易;因不可抗力或者收货单位原因导致无法按合同期限接受货物的,合同期限顺延;如遇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履约率: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不低于99%,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5.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遵守合同约定条款;对存在虚报供货质量、故意掺杂使假等恶劣行为的;经发现业务主体单位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6.成交企业货源准备充足后,通知收货单位对货源进行共同采样并送第三方化验机构进行化验,质量达到合同指标要求后经收货单位与成交企业同意,成交企业进行发货,如货源质量未达到合同指标要求,收货单位通知成交企业对煤炭产品进行调整,待质量指标达到要求后执行
。7.其他合同条款以线下签订纸质版合同内容为准。
成交双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委托方须登陆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填写《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成交方须登陆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确认完成《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后,交易中心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6-07-15至2026-08-15
七、货款结算合同价格:一票到厂含税价(含13%增值税),结算价格 = 合同价格 + 质量调整价。供货完成进行结算,以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出具的结算单为准,履约方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委托方依据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出具的结算单进行结算并支付货款。
八、煤质验收数量以收货单位入厂计量为依据。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质量以成交企业与收货单位共同认可的煤质检测数据为准。检测均须依据现行国家标准。
如果存在数量、质量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双方确认的第三方化验机构化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交易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交易保证金需在足额交纳相关费用后,才可解冻或用于赔付。
十、违约处理如交易交收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交易商可发起违约赔付,按照《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规定流程执行。如双方责任未明确或存在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交易中心仅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交易服务,不承担因交易双方违约产生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
十
一、其它事项1、买受人不得向各级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销售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如有发生,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如遇政策变化、拉运环境变化、井下生产条件变化等原因,影响到煤炭购销合同履行,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停电、电子故障、电信部门及网络运营公司技术故障等非交易中心过错引发的技术故障,导致交易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的,则该场次的交易程序无效,且交易中心有权对该场次交易全权处理,任何交易商均无权干涉。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如公告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以合同条款为准。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线下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
二、联系方式委托企业:任国尧 15388575657
交易中心:杜妙 13934649393
张峰强 15135102673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郭静蕊
电话:0351-6829967 18535140809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4日
竞价采购交易预告
(编号:J26138855)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保障交易商合法权益和商业机密,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1.委托单位: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富康源煤业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富康源煤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为国有控股企业,设计生产能力180万吨/年,批准开采1-10#煤层。公司证照齐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矿井各大系统运转正常。先后被授予“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文明企业”“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煤矿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
| A标段 | 动力煤 | 市场采购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40000 | 458 | 1 | 不限 |
备注:报价从基价起,每次报价的最小竞卖减价幅度为1元/吨,交易基价为现汇价。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熔点 (St) (℃) |
| A标段 | 烟煤 | 混煤 | ≥4000 | ≤8 | ≤1.8 | ≥28 | ≥1350 |
备注:要求货物中禁止参配煤泥;质量调整价以线下合同为准;报名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价单位在竞价交易前需提供第三方机构3日内的煤质化验单情况。
二、报名事项1.报名资格及要求: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
1、在交易中心注册且以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为中心100公里以内的合法企业;
2、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价单位需在报名前提供报名单位资质及第三方机构3日内的煤质化验单,否则视为无效
。3、尚未完成对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竞价合同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次交易。
2.报名时间:截止2026-07-15 13:30:00 前
提醒:每日17时至18时平台进行清算结算,期间无法办理保证金交纳,请交易商提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交纳保证金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1.交易商在报名参加交易时,需交纳保证金30万元
2.保证金交纳:参与方通过本企业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的银行结算账户中预设的保证金账户,以入金或转账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点击预告中的链接报名时自动冻结保证金。
3.保证金解冻:交易结束后,未成交参与方的保证金由交易系统自动解冻;成交方的保证金在履行交易合同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且经成交双方填报《交收履约单》确认无异议后,由交易系统自动解冻。解冻后的保证金,交易商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出金或预留交易系统继续使用。
4.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1.交易时间:
A标段:2026-07-15 14:00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⑶本场交易不允许参与方以基价出价。
3.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参与交易商可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成交方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收履约1.交货地点:A标段:由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提供本电厂范围内指定地点 2.交货方式:公路运输,运输车辆需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由成交单位组织运输并支付运费,运输过程中(包含:运煤车辆进厂前的全部过程)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车辆事故、人员事故、设备设施损坏及其他第三方的损害的责任全部由成交单位承担并负责赔偿
。3.交货期限:具体时间以纸质合同签订内容为准(A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至30日内供应完毕;因成交企业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供应的,每延误1日扣除保证金1万元,延误超过10日将扣除30万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其次,之后不得参与委托方的所有竞价交易;因不可抗力或者收货单位原因导致无法按合同期限接受货物的,合同期限顺延;如遇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履约率: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不低于99%,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5.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遵守合同约定条款;对存在虚报供货质量、故意掺杂使假等恶劣行为的;经发现业务主体单位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6.成交企业货源准备充足后,通知收货单位对货源进行共同采样并送第三方化验机构进行化验,质量达到合同指标要求后经收货单位与成交企业同意,成交企业进行发货,如货源质量未达到合同指标要求,收货单位通知成交企业对煤炭产品进行调整,待质量指标达到要求后执行
。7.其他合同条款以线下签订纸质版合同内容为准。
成交双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委托方须登陆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填写《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成交方须登陆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确认完成《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后,交易中心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6-07-15至2026-08-15
七、货款结算合同价格:一票到厂含税价(含13%增值税),结算价格 = 合同价格 + 质量调整价。供货完成进行结算,以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出具的结算单为准,履约方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委托方依据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出具的结算单进行结算并支付货款。
八、煤质验收数量以收货单位入厂计量为依据。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质量以成交企业与收货单位共同认可的煤质检测数据为准。检测均须依据现行国家标准。
如果存在数量、质量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双方确认的第三方化验机构化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交易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交易保证金需在足额交纳相关费用后,才可解冻或用于赔付。
十、违约处理如交易交收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交易商可发起违约赔付,按照《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规定流程执行。如双方责任未明确或存在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交易中心仅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交易服务,不承担因交易双方违约产生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
十
一、其它事项1、买受人不得向各级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销售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如有发生,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如遇政策变化、拉运环境变化、井下生产条件变化等原因,影响到煤炭购销合同履行,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停电、电子故障、电信部门及网络运营公司技术故障等非交易中心过错引发的技术故障,导致交易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的,则该场次的交易程序无效,且交易中心有权对该场次交易全权处理,任何交易商均无权干涉。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如公告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以合同条款为准。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线下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
二、联系方式委托企业:任国尧 15388575657
交易中心:杜妙 13934649393
张峰强 15135102673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郭静蕊
电话:0351-6829967 18535140809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