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n \t 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西段万新阳光城二期34号楼902室\n
公告-招标公告山东 发布时间:2026-07-15
项目详情
| 项目编号 | SWZC26066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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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西段万新阳光城二期34号楼9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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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类别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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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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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西段万新阳光城二期34号楼9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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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名称 |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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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形式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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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40.9038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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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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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日期 | 2026-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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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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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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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资产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产权交易价款、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交易价款可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自《资产交易合同》 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至交易价款付清日期间的利息。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