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16宗抵税财物网络竞价拍卖公告
项目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16宗抵税财物
网络竞价拍卖公告
编号:云永正税拍(芒告)第2026-7-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抵税财物拍卖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2〕923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办公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第三方网络拍卖平台的通知》(云税办发〔2023〕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我公司将对位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金孔雀大街 48 号德宏印象16宗不动产面向社会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本批标的已于2026年7月14日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进场登记并公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标的编号 | 名 称 | 坐落 | 所在楼层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备注 |
| 标的1 | C12幢12号工具间一宗 | 德宏印象一期二标段项目 | 1 | 18.46 | 39357 | 10000 | 车库 |
| 标的2 | C9幢SP1号商住楼一宗 | 德宏印象一期二标段项目 | 1 | 98.52 | 842247 | 200000 | 简装 |
| 标的3 | C9幢SP2号商住楼一宗 | 德宏印象一期二标段项目 | 1 | 98.52 | 877321 | 200000 | 简装 |
| 标的4 | C11幢SP3号商住楼一宗 | 德宏印象一期二标段项目 | 1 | 98.52 | 912394 | 200000 | 简装 |
| 标的5 | C11幢SP4号商住楼一宗 | 德宏印象一期二标段项目 | 1 | 98.52 | 789638 | 200000 | 毛坯 |
| 标的6 | 26幢(LP)4号房地产一宗 | 德宏印象二期I项目 | -1-3 | 244.47 | 1961872 | 400000 | 毛坯 |
| 标的7 | C1幢109号小高层房地产一宗 | 德宏印象二期Ⅱ项目 | -1-1 | 115.62 | 1050176 | 200000 | 简装 |
| 标的8 | C1幢110号小高层房地产一宗 | 德宏印象二期Ⅱ项目 | -1-1 | 62.85 | 552954 | 150000 | 简装 |
| 标的9 | C1幢111号小高层房地产一宗 | 德宏印象二期Ⅱ项目 | -1-1 | 17.74 | 147082 | 30000 | 简装 |
| 标的10 | C1幢112号小高层房地产一宗 | 德宏印象二期Ⅱ项目 | -1-1 | 72.96 | 629572 | 150000 | 简装 |
| 标的11 | C1幢113号小高层房地产一宗 | 德宏印象二期Ⅱ项目 | -1-1 | 50.87 | 443942 | 100000 | 简装 |
| 标的12 | C2-1幢1单元402号小高层房地产一宗 | 德宏印象二期Ⅱ项目 | 4 | 130.79 | 664021 | 150000 | 毛坯 |
| 标的13 | C2-1幢2单元401号小高层房地产一宗 | 德宏印象二期Ⅱ项目 | 4 | 130.79 | 664021 | 150000 | 毛坯 |
| 标的14 | C2幢108号小高层房地产一宗 | 德宏印象二期Ⅱ项目 | -1-1 | 118.34 | 1032753 | 200000 | 简装 |
| 标的15 | C2幢110号小高层房地产一宗 | 德宏印象二期Ⅱ项目 | -1-1 | 88.94 | 807842 | 200000 | 简装 |
| 标的16 | C2-2幢1单元402号小高层房地产一宗 | 德宏印象二期Ⅱ项目 | 4 | 133.99 | 673434 | 150000 | 毛坯 |
二、公告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9日止。
三、拍卖时间及方式
2026年7月30日10:00至2026年7月31日10:00止(网络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四、竞价地点
网络拍卖(电脑客户端: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m.jd.com/gov,手机客户端:京东APP)。
五、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9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在标的物所在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金孔雀大街 48 号德宏印象)现场踏勘(未进行现场踏勘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该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担。看样敬请提前联系:姚女士18387517384),其他时间需要看样的可联系我公司另行预约。因查看标的而有可能产生的安全责任问题及费用等问题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负责。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结束前,网络报名(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m.jd.com/gov)。
七、报名办法、款项支付
1.拍卖主体及委托要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竞买人须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实名注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公司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与我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注册及保证金缴纳: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并按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参与竞拍前,需在本人的京东账户里预留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每份保证金对应一个标的物,多买多交,按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及时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尾款及确认书签署: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订单中线上支付拍卖成交尾款,也可通过其他支付方式缴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宏州芒市支行;账号:24139801040013802),缴纳完毕后3日内到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人保路21号南秀苑小区4幢1号二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4.支付限额提示:竞买人参与竞价,若遇保证金或尾款支付限额问题,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5.拍卖佣金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我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的2.5%收取)。
6.平台软件服务费: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具体金额以平台显示为准。(收费标准具体详见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标的首页)。
7.不按期缴清以上款项的,延迟缴款每日按应缴款项的1%缴纳滞纳金,造成违约的,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所需的广告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
八、特别说明
1.标的信息及瑕疵说明:以上不动产(房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代表本公司及委托方的承诺,不动产(房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以拍卖成交后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未载明的房屋存在的瑕疵及其他问题,拍卖人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产权登记及费用承担:拍卖成交后,委托方提供原不动产证(部分还未办理不动产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供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产生的税费、维修基金、配套费及其他费用,请竞买人自行提前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委托方及我公司不对相关费用的准确性承担担保责任。
3.拍卖中止或撤回:本次拍卖标的如因法定事由或其他因素中止或撤回委托的,委托方及我公司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4.标的现状及特殊属性:此次拍卖标的为抵税财物,性质较为特殊,拍卖均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现状为准,地产的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我公司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产权面积差异等不做担保,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影响成交结果及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登记不符,需自行咨询办理产权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成交后如测绘部门要求恢复原状,买受人需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费用。
5.现场勘察及瑕疵确认: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核实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勘察费用自理),报名参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含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予以认可;不查看标的物而参加竞买的同样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成交后不得以此提出异议、退款退房及其他索赔。我公司提供的标的物现场图片仅供参考,委托方及我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联系我公司了解标的物详情。
6.欠费承担:标的物若存在欠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竞买人须自行至小区物业调查核实,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谨慎参拍。
7.其他事宜:未尽事宜以我公司相关拍卖文件为准,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我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公告发布相关媒介
1.发布平台:本公告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dh“抵税财物”板块、京东资产交易平台( https://zcpm.jd.com/gov)上同步发布。
2.信息更新提示: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我公司及委托方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1.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 姚经理 13628865570 姚女士18387517384
2.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 乔先生 18088188398
地 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人保21号南秀苑小区4幢1号二楼
十
一、监督投诉电话
1.纪检监督电话:0692-12388
2.行业监督及
联系电话: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0692-2287568
3.综合监督及
联系电话:芒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692-2991721
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 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竞买须知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一 、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核实标的物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及我公司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您作出竞投决定,即表明已勘察过标的物并接受拍品之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无论是否本人到标的物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包括显性或隐性的瑕疵。委托方和我公司不对该标的物及附属设施的权利和质量方面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愿承担相关责任且不得要求退款退房。
三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公司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与我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拍保证金,每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对应标的物,多买多交。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五、本场拍卖采用网络拍卖,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里,按系统规定的加价幅度进行报价,报价可多次输入,竞买人每次报价均有法律效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本场拍卖为增价式拍卖,应价达到或超过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价有效,二人以上应价则价高者得。
六、网络拍卖平台交易系统显示“成交”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竞买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全部款项结清后,买受人与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接到我公司移交标的通知后,买受人持缴款单、《拍卖成交确认书》到标的物所在地办理移交手续。
七、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关款项: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冲抵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尾款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支付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宏州芒市支行;账号:24139801040013802),买受人须于缴纳完拍卖成交款后3日内至我公司(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人保21号南秀苑小区4幢1号二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我公司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及时将竞买人的保证金不计息原路退还。
2.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络平台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具体详见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标的首页)。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我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请买受人按时在京东平台线上支付,拍卖佣金可开具对应的普通发票。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的2.6%收取。
4.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属于违约行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扣除,所有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我公司及委托方保留向违约方追诉相应损失之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成交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交清全部相关款项且办理产权备案登记后协助委托方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具体移交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涉及贷款标的需完成产权证抵押登记后进行移交,标的物移交完毕之日起,标的物交由买受人自行保管,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本次拍卖成交后,委托方提供原不动产证(部分还未办理不动产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供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产生的税费、维修基金、配套费及其他费用,请竞买人自行提前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包括存在的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交付、延迟或费用增加,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及我公司不对相关费用的准确性承担担保责任。
十
一、本拍卖标的物在拍卖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
二、我公司不对相关部门开具和提供用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手续及时间根据产权部门的办理时间为准,经通知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手续后,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及后果。若因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原因导致办理手续时间延迟的,我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十
三、出现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其他损失的,我公司及委托方保留追索相应损失之权利: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买受人在成交后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的;
3.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4.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①组织或参与串标、围标活动;②捏造、散布不利于委托方及我公司资产处置的信息;③以公济私牟取暴利;④采用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⑤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参与竞买的。
十
四、竞买人和买受人名称须一致(即报名登记时名称、进账银行账号名称、竞买人名称、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名称必须一致,委托人及代理人需向我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名称。
十
五、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
六、拍卖过程中如因法定事由或其他因素中止或撤回委托的, 委托方及我公司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十
七、因原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经我公司征得委托方同意重新拍卖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
八、特别告知书
1.本场拍卖会“标的资料”中所列举的不动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我公司及委托方的承诺,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敬请向有关部门核实并咨询,以拍卖成交后产权部门重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为准,我公司及委托方不作任何担保。
2.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移交。请竞买人务必现场踏勘了解具体情况,仔细查看标的物的实际现状,标的涉及的修缮、改造、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委托方及我公司不对标的物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后续涉及的相关过户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3.拍卖成交后,委托方及我公司不对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 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若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与原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发生改变,以拍卖成交后当地相关政策要求和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我公司及委托方不作任何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办理手续以标的物所在地产权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及自然资源局规定为准。
4.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所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对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产权登记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6.关于电子竞价操作及免责提示
(1)电子竞价免责提示
在电子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竞买人应对本人电子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电子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②在电子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③在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④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⑤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
(2)电子竞价过程中暂停或暂缓提示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网络不稳定情况,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络拍卖平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可先暂停当前竞买人通过竞价系统的即时报价,经我公司与委托方商定后,可临时决定本场电子竞价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 我公司将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7.本场拍卖会采取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8.拍卖是阳光下的交易,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照本《竞买须知》 参与拍卖活动。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9.我公司作为买卖双方代理人,竭诚为买卖双方提供拍卖服务,但对买卖双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和法律纠纷概不负责。
10.本次拍卖会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11.参加我公司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对自己按照本《竞买须知》参与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须知由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 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