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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高新区第五小学设施设备采购(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安康高新区第五小学设施设备采购(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TC-AK-2026031
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第五小学设施设备采购(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2,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第五小学设施设备采购(一期)(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57,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7,400.00元

最高限价(元)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教学仪器 安康高新区第五小学设施设备采购(一期)(一标段类)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57,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合同包2(安康高新区第五小学设施设备采购(一期)(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15,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5,500.00元

最高限价(元)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教学仪器 安康高新区第五小学设施设备采购(一期)(二标段类)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5,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第五小学设施设备采购(一期)(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 号;
(14)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合同包2(安康高新区第五小学设施设备采购(一期)(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 号;
(14)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第五小学设施设备采购(一期)(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8.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合同包2(安康高新区第五小学设施设备采购(一期)(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8.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至 2026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 ·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 ·安康市)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在报名截止前发送至357583960@qq.com邮箱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4.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
5.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33285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路公园天街4号楼
联系方式:17391303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7391303979
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4日
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pdf

附件下载: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