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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阳春新钢铁LF炉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LF炉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603-441781-07-02-650332
投资项目名称 阳春新钢铁LF炉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阳春新钢铁LF炉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LF炉项目)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阳春新钢铁LF炉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LF炉项目)第二次
公示名称 阳春新钢铁LF炉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LF炉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7-09 15:00:00
评标情况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投标人,实行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为票决定标法,推荐4名定标候选人。

序号投标人商务标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标评审综合得分
1(主)湖南涟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西安桃园冶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2.000025.000060.100087.10
2(主)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25.000057.540084.54
3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4.500025.000049.100078.60
4(主)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西冶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25.000046.140072.14
序号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定标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表 工程业绩
1 (主)湖南涟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西安桃园冶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91431302MA4LRXLN2L 21980000.00元 我公司承诺质量标准完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合同签订后的7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详勘委托书,由甲方负责详勘工作;甲方提交详勘报告的15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施工图,由甲方负责桩基施工;自甲方桩基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乙方完成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达产达标任务并移交甲方。 任胜伟 详见附件 任胜伟 详见附件 王玲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2 (主)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210300791591328J 22491355.00元 我公司承诺所投标内容完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合同签订后的7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详勘委托书,由甲方负责详勘工作;甲方提交详勘报告的15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施工图,由甲方负责桩基施工;自甲方桩基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乙方完成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达产达标任务并移交甲方。 刘浩 详见附件 刘浩 详见附件 陈学勇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3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9142010075817731XE 24180000.00元 我公司承诺质量标准完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合同签订后的7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详勘委托书,由甲方负责详勘工作:甲方提交详勘报告的15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施工图,由甲方负责桩基施工:自甲方桩基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乙方完成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达产达标任务并移交甲方。 舒志浩 详见附件 李伟坚 详见附件 王逸名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4 (主)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西冶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430000444877129A 24771335.30元 我公司承诺质量标准完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合同签订后的7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详勘委托书,由甲方负责详勘工作:甲方提交详勘报告的15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施工图,由甲方负责桩基施工:自甲方桩基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乙方完成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达产达标任务并移交甲方。 罗钧 详见附件 罗钧 详见附件 潘焰锋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异议受理部门 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阳春市潭水镇南山工业区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 0662-825931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中共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 0662-8251810
联系地址 阳春市潭水镇南山工业区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7-14 23: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7-17 23:59:59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定标候选人公示-已盖章.pdf评标报告附件-无签字版.pdf评标报告-LF炉项目第二次-无签字版.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603-441781-07-02-650332
投资项目名称 阳春新钢铁LF炉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阳春新钢铁LF炉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LF炉项目)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阳春新钢铁LF炉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LF炉项目)第二次
公示名称 阳春新钢铁LF炉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LF炉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7-09 15:00:00
评标情况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投标人,实行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为票决定标法,推荐4名定标候选人。

序号投标人商务标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标评审综合得分
1(主)湖南涟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西安桃园冶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2.000025.000060.100087.10
2(主)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25.000057.540084.54
3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4.500025.000049.100078.60
4(主)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西冶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25.000046.140072.14
序号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定标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表 工程业绩
1 (主)湖南涟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西安桃园冶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91431302MA4LRXLN2L 21980000.00元 我公司承诺质量标准完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合同签订后的7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详勘委托书,由甲方负责详勘工作;甲方提交详勘报告的15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施工图,由甲方负责桩基施工;自甲方桩基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乙方完成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达产达标任务并移交甲方。 任胜伟 详见附件 任胜伟 详见附件 王玲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2 (主)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210300791591328J 22491355.00元 我公司承诺所投标内容完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合同签订后的7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详勘委托书,由甲方负责详勘工作;甲方提交详勘报告的15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施工图,由甲方负责桩基施工;自甲方桩基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乙方完成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达产达标任务并移交甲方。 刘浩 详见附件 刘浩 详见附件 陈学勇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3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9142010075817731XE 24180000.00元 我公司承诺质量标准完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合同签订后的7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详勘委托书,由甲方负责详勘工作:甲方提交详勘报告的15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施工图,由甲方负责桩基施工:自甲方桩基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乙方完成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达产达标任务并移交甲方。 舒志浩 详见附件 李伟坚 详见附件 王逸名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4 (主)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西冶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430000444877129A 24771335.30元 我公司承诺质量标准完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合同签订后的7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详勘委托书,由甲方负责详勘工作:甲方提交详勘报告的15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施工图,由甲方负责桩基施工:自甲方桩基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乙方完成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达产达标任务并移交甲方。 罗钧 详见附件 罗钧 详见附件 潘焰锋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异议受理部门 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阳春市潭水镇南山工业区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 0662-825931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中共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 0662-8251810
联系地址 阳春市潭水镇南山工业区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7-14 23: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7-17 23:59:59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603-441781-07-02-650332
投资项目名称 阳春新钢铁LF炉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阳春新钢铁LF炉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LF炉项目)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阳春新钢铁LF炉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LF炉项目)第二次
公示名称 阳春新钢铁LF炉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LF炉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7-09 15:00:00
评标情况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投标人,实行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为票决定标法,推荐4名定标候选人。

序号投标人商务标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标评审综合得分
1(主)湖南涟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西安桃园冶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2.000025.000060.100087.10
2(主)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25.000057.540084.54
3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4.500025.000049.100078.60
4(主)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西冶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25.000046.140072.14
序号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定标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表 工程业绩
1 (主)湖南涟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西安桃园冶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91431302MA4LRXLN2L 21980000.00元 我公司承诺质量标准完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合同签订后的7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详勘委托书,由甲方负责详勘工作;甲方提交详勘报告的15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施工图,由甲方负责桩基施工;自甲方桩基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乙方完成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达产达标任务并移交甲方。 任胜伟 详见附件 任胜伟 详见附件 王玲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2 (主)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210300791591328J 22491355.00元 我公司承诺所投标内容完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合同签订后的7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详勘委托书,由甲方负责详勘工作;甲方提交详勘报告的15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施工图,由甲方负责桩基施工;自甲方桩基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乙方完成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达产达标任务并移交甲方。 刘浩 详见附件 刘浩 详见附件 陈学勇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3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9142010075817731XE 24180000.00元 我公司承诺质量标准完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合同签订后的7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详勘委托书,由甲方负责详勘工作:甲方提交详勘报告的15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施工图,由甲方负责桩基施工:自甲方桩基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乙方完成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达产达标任务并移交甲方。 舒志浩 详见附件 李伟坚 详见附件 王逸名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4 (主)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西冶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430000444877129A 24771335.30元 我公司承诺质量标准完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合同签订后的7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详勘委托书,由甲方负责详勘工作:甲方提交详勘报告的15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桩基施工图,由甲方负责桩基施工:自甲方桩基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乙方完成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达产达标任务并移交甲方。 罗钧 详见附件 罗钧 详见附件 潘焰锋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异议受理部门 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阳春市潭水镇南山工业区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 0662-825931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中共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 0662-8251810
联系地址 阳春市潭水镇南山工业区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7-14 23: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7-17 23:59:59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