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2026年海丰县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26-014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海丰县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5.详细评审 商务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
5.详细评审
| 综合实力 (15.0分) | 1、供应商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得2分,满分2分; 2、投标人在全国“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档立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后赋予建档立卡号),日作业能力达12000亩的得3分,满分3分; 3、拟投入植保无人机情况:每提供1台得1分,最高5分。 注:供应商自有无人机的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及无人机合格证,租赁无人机的需提供出租方购买发票复印件、合格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无提供不得分。 4、提供可参与飞防作业的人员名单,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5分。 注:提供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书。无提供不得分。 |
| 综合实力 (15.0分) | 1、供应商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得2分,满分2分; 2、投标人在全国“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档立卡,得3分;(提供有效网页截图); 3、拟投入植保无人机情况:每提供1台得1分,最高5分。 注:供应商自有无人机的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及无人机合格证,租赁无人机的需提供出租方购买发票复印件、合格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无提供不得分。 4、提供可参与飞防作业的人员名单,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5分。 注:提供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书。无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自行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5.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侧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660-6622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铜钱山路双辉楼A座首层第3间
联系方式:0660-6976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广东正顺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660-6976168
广东正顺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4日
相关附件:
2026年海丰县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项目磋商文件(202607140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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