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盾构产业中心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询价采购公告(公开)
项目详情
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以下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编号:YSDCYZX-SBWZ-FJWZ/SG/DC-2026
2.采购项目名称: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盾构产业中心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询价
3.采购人: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4.采购组织单位: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5.采购需求单位: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盾构产业中心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7.项目类别:货物类
8.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时间:盾构产业中心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废旧镀锌水管、废旧电池),根据甲方现场需要进行处理,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经甲方同意,可适当延迟。详情见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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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人的合格条件
1.营业执照范围(涉及本次废旧物资处置经营范围)符合要求的单位均可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报价。
2.报价单位必须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报价单位信息、资格证明、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等相关文件。
3.报价单位应如实地填写询价文件的有关内容,询价单位在评比过程中一旦发现报价单位填报的文件失实或不符,询价单位对该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也无需向报价单位解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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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本次询价在电子采购平台(https://dc.gdceg.com/homepage)报名参与。
2.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预计2026年07月14日10:00~07月22日14:00(具体时间以询价文件及通知发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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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答疑、投标、开标程序、时间及地点
1.报价相关要求
1.1报价文件开始提交时间:2026年07月14日10:00
1.2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2日14:00
本次询价在电子采购平台(https://dc.gdceg.com/homepage)报名参与,报价人将报价文件打印、签字、盖章好,正本必须封装成书(如有必要),并于询价日程及安排表要求的时限内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
1.3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接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67号威尼国际大厦31楼。
联系人:杨工15327361102
2.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07月14日10:00~2026年07月22日14:00。
项目位置: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路万利工业路3号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盾构产业中心
联系人:周工18469194658
3.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2日14:00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67号威尼国际大厦31楼会议室
4.答疑
4.1从询价文件发出之日始至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询价方发出的对询价文件的补充、更正文件,例如对询价文件的修改和要求的补充均作为询价文件的一部分,与询价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2若报价人对询价文件存有疑问或质疑,请在报价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询价方提出,超过此期限,询价方将不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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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保证金
1.金额:共5万元,全额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注明示例:盾构产业中心废旧物资处置投标保证金)。
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退还时间
采购项目结束后,我公司将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汇款路径无息原路退还保证金。其中,未中选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60日内退还,中选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本批次废旧物资处置完成后退还(申请退还保证金时,需提供甲乙双方结算对账总清单及乙方对应付款凭证)。根据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以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保证金,如汇款不符合要求导致保证金退还不成功等情况,责任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中选单位如中选后未按约定期限与甲方订立合同,视为其放弃中选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约定),取消中选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全称: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1541714053000366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增城东进路支行
(原开户行:建设银行增城新塘港口大道支行)
联行号:105581020098
5.投标人未经发包人许可,中途退出投标,投标人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必须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其凭证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本次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不接受保函等其他方式。
8.提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将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至采购联系人邮箱(3153846904@qq.com)确认后开通投标权限。
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