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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吴忠市“一园三镇”一体化融合发展指引》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WZ)000581
项目编号: D6403000141100638
项目名称: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吴忠市“一园三镇”一体化融合发展指引》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吴忠市“一园三镇”一体化融合发展指引》编制项目 《吴忠市“一园三镇”一体化融合发展指引》编制项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 具体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说明和采购需求 100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0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时间按甲乙双方采购合同约定时间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规定,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甲级及以上资质;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 3 家;②联合体各方均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④联合体各方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交联合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7-14 14:56:36 至 2026-07-2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05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2.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交易主体登录,进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3.系统实行 CA 锁(西部 CA 或北京CA)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4.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拨打西部 CA:4007188588 或北京 CA:4006161987 进行咨询;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6.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入“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 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培训视频。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裕民西路236号
      联系方式: 0953-2026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瀚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利通北街东侧左营村一号商网746号
      联系方式: 13309532188、0953-2656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段鹏
      电话: 0953-202626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春苗、班小琴、李工
      电话: 13309532188、0953-2656388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瀚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