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A-16地块建设工程[A3300000090002908001001]
项目详情
<span >澄清修改信息</span>
| 项目名称: | 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A-16地块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1-330371-89-01-587715 | ||
| 招标人: | 名称: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滨海十六路481号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四楼 | ||||
| 联系人:蔡良洁 | 联系人:郑晓芙 | ||||
| 电话:0577-85851297 | 电话:13758893693 | ||||
| 标段(包)名称: | 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A-16地块建设工程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290800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7. 招标文件的获取→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的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修改为 “2026年7月15日~ 2026年8月31日”。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原“时间:于 年 月 日 时前……” 修改为“时间:于 2026年7月21日11时前……”。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的原“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修改为“招标人将在2026年7月24日18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 ||||
| 行政监督机构: | 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 | 电话: | 0577-86966717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7-14 16:45: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