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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西四路(临鸿东路-滨江二路)[A3300000090001350001001]

项目详情


<span >澄清修改信息</span>
项目名称:
青西四路(临鸿东路-滨江二路)
项目代码:
2509-330114-89-01-278643
招标人:
名称:杭州万维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天凌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中心A座11楼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市萧山区博地世纪中心B座16楼
联系人:华工
联系人:余志翔
电话:0571-82952918
电话:15868122852
标段(包)名称:
青西四路(临鸿东路-滨江二路)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0135000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答疑部分1、招标文件第30页否决投标投标情形中“
(5)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1)请问我方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下属控股子单位,人员社保为事业单位社保是否认可?还是必须要与投标单位一致,不可提供事业单位社保?2)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是否认可?答:1)、 认可,但必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在编人员社保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证明文件及该人员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认可。2、投标企业信用评价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用评价是否需要提供网页截图?答:信用评价信息以交易系统抓取的信用评价信息为准,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3、商务标评分☑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0~6分)[应为整数分值]。
(1)确定评标基准单价:评标基准单价为进入评分范围的所有投标文件该子目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在浙江省新评标办法实施之后有投标单位利用新规则漏洞联合多家单位串通一气恶意将招标文件勾选的评分清单的综合单价拉到极值导致正常报价的投标单位商务直接失分,从而谋取中标,建议甲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此项恶意行为应即刻中止招标直至实现公平公正。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依据《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评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若有相关线索,可向监督部门反映。更正部分1、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10.6新增:⑧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减量化措施总费用为: 2080015.77元 (不含税) 。投标人应根据减量化设计专篇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在技术标中编制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施工专项方案,专项方案中应包括减量化目标、措施及相应费用金额。2、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 评标办法(五)“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技术标一般评审因素”中第11条调整为:“渣土处置方案,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内容;须编制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施工专项方案(专项方案中应包括减量化目标、措施及相应费用金额”。3、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3 法律新增:(29)《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产品利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26)130号)(30)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垃圾运消分离管理的通知(杭建工〔2026〕32号)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 2发包人2)工程渣土长效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前,发包人必须对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总量、回填利用量进行全面准确测算,并到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调整为“建设工程施工前,发包人必须对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总量、回填利用量进行全面准确测算,督促施工单位在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并运行符合标准的数字化管控设备,并按有关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5、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3 承包人
(3)工程渣土长效管理:“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管理,其中,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应当委托给本工程建筑垃圾处置证核准确定的运输单位。”调整为“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事项与消纳事项应分别委托,其中建筑垃圾运输事项应当委托给具备工程渣土准运资格的运输单位;消纳事项应当委托给经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核准确定的消纳场地运营单位。”6、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14.2.1 发包人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的期限:“
(1)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单项工程,从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之日起60工作日;
(2)工程造价5000-10000万元(含)的单项工程,从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之日起90工作日;
(3)工程造价10000-50000万元(含)的单项工程,从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之日起120工作日;
(4)工程造价500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从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之日起180工作日。”调整为“
(1)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单项工程,从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之日起60天;
(2)工程造价5000-10000万元(含)的单项工程,从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之日起90天;
(3)工程造价10000-50000万元(含)的单项工程,从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之日起120天;
(4)工程造价500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从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之日起180天。”7、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合同附件 新增 附件17:《项目减量化措施清单(中标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 新增表格《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表》和《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清单计价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上述表格。9、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
三、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一)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3)技术标评审内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调整为“
三、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一)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3)技术标评审内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10、现更新招标文件及附件,本项目重新生成、上传“zjzbs”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和“xml”格式招标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按本补充文件要求自行下载最新版本“zjzbs”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和“xml”格式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因版本不对引起的投标问题请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1、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07月30日14时,开标地点为钱塘区第二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30日14时,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
行政监督机构:
钱塘区住建局
电话:
0571-89535608
信息来源: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7-14 17:45:11